甲预谋拍摄乙与卖淫女的裸照,迫使乙交付财物。一日,甲请乙吃饭,叫卖淫女丙相陪。饭后,甲将乙、丙送上车。乙、丙刚到乙宅,乙便被老板电话叫走,丙亦离开。半小时后,甲持相机闯入乙宅发现无人,遂拿走了乙的3万元现金。甲的行为构成

admin2019-08-09  23

问题 甲预谋拍摄乙与卖淫女的裸照,迫使乙交付财物。一日,甲请乙吃饭,叫卖淫女丙相陪。饭后,甲将乙、丙送上车。乙、丙刚到乙宅,乙便被老板电话叫走,丙亦离开。半小时后,甲持相机闯入乙宅发现无人,遂拿走了乙的3万元现金。甲的行为构成

选项 A、抢劫未遂与盗窃既遂
B、抢劫既遂与盗窃既遂的想象竞合
C、敲诈勒索预备与盗窃既遂
D、敲诈勒索未遂与盗窃既遂的想象竞合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七章第二节中的抢劫罪、盗窃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次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或者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甲持相机闯入乙宅发现无人,遂拿走了乙的3万元现金。这一行为,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构成盗窃罪既遂。甲预谋拍摄乙与卖淫女的裸照,迫使乙交付财物。这一行为应该构成敲诈勒索罪,而非抢劫罪。原因在于抢劫罪具有交出财物的当场性,甲的行为也不是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本题中的盗窃罪,明显属于另起犯意,与敲诈勒索罪之间不是想象竞合关系。甲持相机闯入乙宅发现无人,只好停下。先前的请客行为,给乙找卖淫女的行为,持相机入宅的行为均属于为敲诈勒索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属于预备行为。故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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