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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16年考研真题)浅论商事登记的效力与功能。
(中山大学2016年考研真题)浅论商事登记的效力与功能。
admin
2022-07-20
32
问题
(中山大学2016年考研真题)浅论商事登记的效力与功能。
选项
答案
商事登记产生的效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商事登记对登记人的效力。对于商业企业经注册登记后可以取得什么样的法律地位,已登记的事项与未登记的事项对第三人各具有何种效力,各国立法不尽一致。从我国的规定来看,登记注册既是企业与经营单位取得法人资格的前提条件,也是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与经营单位能够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前提,法律禁止商业主体未经登记手续而进行无照经营。(2)商业登记对第三人的效力。商业登记及公告,一方面可以使政府通过商业登记实现调整、监督、控制和保护商业的职能,使相对方及社会公众通过商业登记了解商事主体的营业状况、经营状况,以期商业交易之安全。商业登记的效力主要表现在,通过商业登记授予申请人商法上的主体资格,同时也对第三人产生一定的效力。 商事登记的功能价值体现在如下方面:(1)实行商业登记是国家对商事主体的商事行为进行各种法律调整的重要前提;(2)商业登记是国家对商事主体进行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3)商业登记是商法维护商事主体的合法地位,保护第三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4)商业登记是保障商事主体依法进行正常经营活动的必要形式;(5)商业登记是维护第三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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