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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作人员甲与普通公民乙相互勾结,由乙接受他人财物,由甲为行贿人谋取利益。甲、乙的行为( )(2010年一专一第18题)
国家工作人员甲与普通公民乙相互勾结,由乙接受他人财物,由甲为行贿人谋取利益。甲、乙的行为( )(2010年一专一第18题)
admin
2019-05-29
24
问题
国家工作人员甲与普通公民乙相互勾结,由乙接受他人财物,由甲为行贿人谋取利益。甲、乙的行为( )(2010年一专一第18题)
选项
A、属于必要的共同犯罪
B、属于任意的共同犯罪
C、属于特殊的共同犯罪
D、不成立共同犯罪
答案
B
解析
甲、乙互相勾结受贿,二人已经形成共同犯罪。受贿罪不是法定的多人犯罪.所以属于任意的共同犯罪。二人未成立犯罪集团,所以不是特殊的共同犯罪。故,只有选项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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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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