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的规定,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其登记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如何处理?

admin2007-04-02  34

问题 根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的规定,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其登记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如何处理?

选项 A、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行政复议
B、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诉
C、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复审
D、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C

解析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驳回其登记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C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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