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在学习权利和义务的有关内容后进行了讨论。甲说:①法不溯及既往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权利;②权利对于一切人都是平等的,义务则因人而异。乙说:①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②权利和义务是一切法律规范、法律部门甚至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丙说:①权利

admin2015-09-19  32

问题 甲、乙、丙三人在学习权利和义务的有关内容后进行了讨论。甲说:①法不溯及既往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权利;②权利对于一切人都是平等的,义务则因人而异。乙说:①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②权利和义务是一切法律规范、法律部门甚至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丙说:①权利是与生俱来的,义务则是法律规定的;②在民主法制社会,权利是第一性的,而义务则是第二性的。则下列选项中包含不正确说法的是:(    )

选项 A、甲的说法①,乙的说法②和丙的说法②
B、甲的说法②,乙的说法①和丙的说法①
C、乙的说法①和②,丙的说法②
D、乙的说法①,丙的说法①和②

答案B,D

解析 法是否具有溯及力,不同的法律规范之间的情况不同。一般的原则是“法不溯及既往”,这是出于更好地保护公民权利,如果法律溯及既往,就是以今天的规则要求昨天的行为,这是不公正的。因此,甲的说法①正确。权利和义务都不可能孤立存在和发展,都是以一方的存在为条件的对立和统一关系。因此说权利是一切人都平等、义务是因人而异的说法错误,故甲的说法②不正确。权利表现为人们意志和行动的自由,因此可以放弃,而义务是对法所要求的意志和行为的限制,因此是必须履行的,故乙的说法①正确。权利和义务是法的两个核心要素,确定权利和义务的界限,合理分配权利和义务,处理有关权利和义务的纠纷与冲突等,保障权利和义务的实现等都构成了法的重要方面,因此乙的说法②正确。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产生,都由法律作出规定,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因此丙的说法①错误。在民主法制社会,法律制度较为重视对个人权利的保护。此时权利是第一的,义务是第二的,义务的设定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因此丙的说法②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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