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市A区甲股份有限公司与该市B区乙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4月3日签订了一份购销水泥的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购买乙公司水泥1000吨,每吨价格400元,总货款40万元,交货时间为2005年5 10日,交货地点为甲公司指定的工地;如果一方违约,应当向守约方支
某市A区甲股份有限公司与该市B区乙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4月3日签订了一份购销水泥的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购买乙公司水泥1000吨,每吨价格400元,总货款40万元,交货时间为2005年5 10日,交货地点为甲公司指定的工地;如果一方违约,应当向守约方支
admin
2008-12-16
38
问题
某市A区甲股份有限公司与该市B区乙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4月3日签订了一份购销水泥的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购买乙公司水泥1000吨,每吨价格400元,总货款40万元,交货时间为2005年5 10日,交货地点为甲公司指定的工地;如果一方违约,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合同订立后,公司向乙公司支付8万元预付款。2005年5月3日,乙公司发传真给甲公司,说由于公司流动资金紧张,没有从他处购得水泥,不能按期交货,要求延期4个月履行合同。甲公司拒绝延期履行合同,要求乙公司按期交货,乙公司予以拒绝,甲公司以乙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甲公司诉称:我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水泥购销合同。合同约定:我公司购买乙公司水泥1000吨,每吨价格为400元,总货款40万元,交货时间为2005年5月10日,交货地点为我公司指定的工地;我公司向乙公司交纳预付款8万元;如果一方违约,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2005年5月3日,乙公司发传真给我公司,说由于公司流动资金紧张,没有从他处购得水泥,不能按期交货,要求延期4个月履行合同。我公司不同意延期履行合同,要求乙公司按期交货,但是遭到乙公司的拒绝。乙公司已经违约,故起诉要求:1.乙公司支付违约金2万元;2.乙公司退还预付款8万元;3.解除合同;4.乙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乙公司辩称:我公司的确与甲公司达成了买卖水泥的合同,但是来曾考虑到资金紧张的问题,依据公平原则,不能让一个本来处于困境的公司承担不利后果,况且在履行期限尚未到来甲公司就要求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与法不符,我公司并未违约。事实上,我公司并没有说不履行合同,只是延期4个月,这表明甲公司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甲公司已经违约在先,故要求:1.甲公司支付违约金2万元;2.我公司拒绝退还预付款8万元;3.甲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根据以上案情制作一份判决书。
选项
答案
某市A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5年〕×民初字第××号 原告:甲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某市A区××路第××号。 法定代表人:陈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罗某,该公司法律顾问。 委托代理人:管某,×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乙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某市B区××路第××号。 法定代表人:段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李某,该公司法律顾问。 原告甲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乙有限责任公司水泥购销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甲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管某、罗某与被告乙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甲公司诉称:我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水泥购销合同。合同约定:我公司购买乙公司水泥1000吨,每吨价格为400元,总货款40万元,交货时间为,2005年5月10日,交货地点为我公司指定的工地;我公司向乙公司交纳预付款8万元;如果一方违约,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2005年5月3日,乙公司发传真给我公司,说由于公司流动资金紧张,没有从他处购得水泥,不能按期交货,要求延期4个月履行合同。我公司不同意延期履行合同,要求乙公司按期交货,但是遭到乙公司的拒绝。乙公司已经违约,故起诉要求:1.乙公司向我公司支付违约金2万元;2.乙公司退还预付款8万元;3.解除合同;4.乙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甲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证据有: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字盖章的“水泥购销合同”;2.乙公司说流动资金紧张,没有从他处购得水泥。不能按期交货而要求延期4个月履行合同的传真;3.乙公司出具的预付款收据。 乙公司辩称:我公司的确与甲公司达成了买卖水泥的合同,但是未曾考虑到资金紧张的问题,依据公平原则,不能让一个本来处于困境的公司承担不利后果,况且在履行期限尚未到来甲公司就要求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与法不符,我公司并未违约。事实上,我公司并没有说不履行合同,只是延期4个月,这表明甲公司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甲公司已经违约在先,故要求:1.甲公司支付违约金2万元;2.我公司拒绝退还预付款8万元;3.甲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乙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证据有:1.乙公司主管负责人提供的资金紧张的说明书书;2.证明合同履行期限未到的合同书(水泥购销合同)。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2005年4月3日签订了水泥购销合同,对此,双方均无异议,故对原告出具的证据1予以采信。被告承认他曾经给甲公司发过传真,说明资金紧张无力按期交货的事实,因此对于原告出具的证据2予以采信。原告提交的预付款收据,被告也无异议,故本院对该证据亦予以采纳。对于被告出具的证据1,单凭说明书无法证明财务紧张是否属实,况且这也不能成为延期履行的依据,该证据不予以采纳,因为乙公司已经明确表示不按照原定的合同履行。此外,被告所称的公平原则,与适用法律不符,因此不予认定。 依据上述事实和证据,本院认为,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均为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双方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合同是有效合同。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对合同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均应当依照合同所确定的内容,享有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没有法定事由或者协商同意不得任意解除或者变更合同。违反合同约定则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被告在合同履行期限届至前,就明确表示毁约,已经构成预期违约,故对被告拒绝退还预付款和要求原告承担诉讼费用的请求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条、第8条、第108条和第114条第1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2万元。 二、乙公司退还甲公司的预付款8万元。 三、解除甲、乙公司之间签订的水泥购销合同。 四、本案诉讼费用由乙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本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H 助理审判员:孙某 助理审判员:任某 2005年7月4日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S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在一份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就合同所规定的“意外伤害”条款的含义产生了不同理解,投保人认为其所受伤害应属于赔付范围,保险公司则认为投保人所受伤害不属于赔付范围,两种理解各有其理。在此情形下,法官应当如何解释条款的含义?()。
下列犯罪中,属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范围的是( )。
某公司职工甲,2005年1月因公外出期间遭遇地震下落不明,后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2005年7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甲为工伤。现查明:甲已经离异,无子女,也无兄弟姐妹,家中只有一位老母亲,现年82岁,再无其他亲属。甲死后,其母亲成为孤寡老人。甲生前:亡资为2
小王所在单位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单位和小王都依法缴纳了失业保险费。小王缴费3年以后失业,小王准备去领取失业保险金。后因小王出现了特定的情形,社保金管理部门停止向小王发放失业保险金。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缴纳失业保险费。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内交付指定的银行。( )
某国有大型企业职工王某失业在家,若王某希望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符合的条件包括()。
2007年8月甲在某县销售伪劣产品,至9月20日全部售完。2009年9月17日甲被告发,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调查核实于次日对甲作出处以5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该处罚决定()。(2010年单项选择第15题)
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人采取罚款、拘留强制措施时,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申请复议一次。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在效力裁决程序上,首先应由()提出意见。
地方政府规章作为执行性和解释性文件,其权限仅限于()内容。
随机试题
I______at130kilometersperhourwhenthepolicemanstoppedme.
表达产物具有G蛋白功能的癌基因是
患者,男性,52岁,因严重胸痛8h,服药不能缓解,既往有心绞痛史2年。查体:面色苍白,血压110/90mmHg,脉搏77/分,心音正常;心电图示ST段抬高。可作为确诊指标的生化检查是
肺炎链球菌肺炎的体征是()。
A、二分裂增殖B、多分裂增殖C、出芽生殖D、接合生殖E、配子生殖阴道毛滴虫滋养体的生殖方式为
()是教师通过操作实物来帮助学生认识事物、获得化学知识、学习实验技能的一种常用的化学教学基本方法。
我们无论做任何事情,或做出任何的决定,必须考虑到在不同方面求取平衡。当然,不同的人的平衡技巧和“功力”各不相同,但关键在于做任何事情时,千万别让自己陷入盲目的追逐潮流,以至于迷失自己,错过人生美好的事物。对这段话,理解不准确的是()。
某年级学生英语考试,满分为120分,规定不少于100分的为优秀,80~99分的为良好,统计结果显示优秀比良好少8人,获得良好及良好以上的比其他学生少9人,后来改为不少于90分的为优秀,70~89分为良好,那么优秀、良好都增加5人,而且优秀和良好的总分刚好相
Thecountry’sinadequatementalhealthsystemgetsthemostattentionafterinstancesofmassviolencethatthenationhasseen
TheUKhasawell-respectedhighereducationsystemandsomeofthetopuniversitiesandresearchinstitutionsintheworld.Bu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