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两厂签订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并在合同中写明了仲裁条款。后因甲厂加工的产品质量达不到合同的要求,乙厂遂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该案,在法院辩论过程中,甲厂提出依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下列对该案的处理意见中哪些是错误的?( )
甲、乙两厂签订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并在合同中写明了仲裁条款。后因甲厂加工的产品质量达不到合同的要求,乙厂遂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该案,在法院辩论过程中,甲厂提出依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下列对该案的处理意见中哪些是错误的?( )
admin
2009-01-14
30
问题
甲、乙两厂签订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并在合同中写明了仲裁条款。后因甲厂加工的产品质量达不到合同的要求,乙厂遂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该案,在法院辩论过程中,甲厂提出依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下列对该案的处理意见中哪些是错误的?( )
选项
A、法院应当中止审理,待确定仲裁条款是否有效后再决定是否继承审理
B、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C、法院应当与仲裁机构协商解决管辖权问题
D、法院应当征求乙厂对管辖权的意见,并依乙厂的意见决定是否继续审理
答案
1,4,8
解析
本题涉及仲裁与诉讼的关系问题。依照《民诉意见》第14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答辩的,视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故本题选项为A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Q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此情况下,于某能否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如果复议审查认定于某与厂方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对此复议机关应作何处理?
辩护人齐某独立提出回避申请,理由是:江某的父亲聘请的诉讼代理人曾经以“了解案情”为由邀请本案公诉人到本县“海鲜大酒楼”吃饭,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因而要求公诉人回避。 请问:齐某有权提出回避申请吗?其理由是否成立?夏某要求公诉人回避。其理由是公
本案应如何执行?设本案执行完毕后,王某依法开始在该土地上施工建筑。此时张某声称已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百般阻挠王某施工。经查,发现张某虽持有该土地的土地证,但赵某的土地证并未注销。对此应如何处理?
以上诸当事人之间的合伙关系成立吗?甲、乙的关于债务平均分担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民通意见》第47条规定,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对外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的,可按约定的或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因此,本案的债
由于2月28日海浪公司的突然通知,大海公司所受的损失是否可以要求海浪公司赔偿?为什么?如果在大海公司与海鸥公司的合同中并未约定租赁期满后y机器的归属,4年后大海公司改投入另一产业,于是自作主张将y机器卖与浪花公司,这一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张三、李四、王五、赵六、周七五人为研究生同学。2009年7月份研究生毕业时,五人商议欲创立一家经营法律类图书的华星英杰有限责任公司。五人订立了设立公司的协议,约定张三以遗嘱继承的其祖父所留给他的临街的一处二层商业房作为出资;李四以货币作为出资;王五以其草原
李甲、刘乙、朱丙三人为好友,均为A县人。一日,三人相约在李甲家聚会。李甲之妻周丁到某超市购买了10瓶红山牌啤酒,用于招待刘乙、朱丙。当天中午,李甲、刘乙、朱丙三人各饮了三瓶啤酒。当晚,三人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呕吐腹泻症状。送至医院,医生诊断为食物中毒。周丁将
王某和张某之间是否成立合伙关系?为什么?王某应否对李某的继承人承担支付赔偿金的责任?为什么?
随机试题
甲公司决定为部门经理每人租赁住房一套供个人免费使用。同时提供轿车一辆供个人免费使用。所有外租住房的月租金为1.5万元,所有轿车的月折旧额为1万元,则甲公司的账务处理正确的有()。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一切活动都要以()为最终目的。
Thefact________showsthathewasneverreallyseriousaboutcoming.
关于大版照相的照片总放大倍率描述,正确的是
既能温经止血,又能散寒止痛的药物是既能凉血止血,又能散瘀消痈的药物是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设备融资租赁合同,乙与甲指定的丙厂商签订设备买卖合同。丙按照与乙签订的合同及时向甲交付了该设备。使用过程中,因设备自身故障造成两名工人受伤。此责任应由()。
贴水出售的债券的到期收益率与该债券的票面利率之间的关系是()。
职业教育是以生产劳动知识和技能为教学内容、以升学为目标的学校教育。()
Inthefollowingtext,somesentenceshavebeenremoved.ForQuestions41-45,choosethemostsuitableonefromthelist(A、B、C、
下图是在一台主机上用sniffer捕获的数据包。请根据图中信息回答下列问题。如果sniffer启用了下图所示的过滤器“example”后,在该主机上使用浏览器成功地访问了http://it.nankai.edu.cn,那么sniffer是否可以捕获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