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能否就此提起行政复议及复议机关和被申请人如何确定? A公司于2004年9月就对扣押行为提起诉讼,法院应否受理,为什么?

admin2009-03-25  22

问题 A公司能否就此提起行政复议及复议机关和被申请人如何确定?
A公司于2004年9月就对扣押行为提起诉讼,法院应否受理,为什么?

选项 A、不应受理,因为扣押行为已经不存在
B、不应受理,因为已经过了起诉的期间
C、应当受理,A公司有权要求确认该扣押行为违法
D、应当受理,A公司的权益确实受到了侵害

答案2

解析 A公司于2004年9月就扣押行为提起的诉讼,法院不应受理。因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即使由于行政机关并未告知当事人诉权或起诉期限而致使当事人逾期起诉的,逾期期间也不得超过1年。
   《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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