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老汉因女儿很少前来看望,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女儿每周前来看望1次。法院认为,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而且,关爱老人也是中华传统美德。法

admin2016-05-08  38

问题 尹老汉因女儿很少前来看望,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女儿每周前来看望1次。法院认为,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而且,关爱老人也是中华传统美德。法院遂判决被告每月看望老人1次。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4年试卷一第11题)

选项 A、被告看望老人次数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由法官自由裁量
B、《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中没有规定法律后果
C、法院判决所依据的法条中规定了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
D、法院判决主要是依据道德作出的

答案D

解析 所谓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法官在正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基础上,根据公平、合理的法律精神和法律原则,对案件事实或者法律适用的问题作出裁判。或者在多种合法的法律解决方案之间进行合理选择。其基本特征如下:其一,自由裁量权是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对当事人权利作出处分的权力;其二,自由裁量权是在法律限定的范围内由法官根据自己的意志进行裁量的权力。本案中,由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并没有规定看望老人的具体次数,所以法官在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的基础上,依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判决被告每月看望老人一次,这是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运用。故A选项正确。
    所谓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作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相应的结果的部分,是法律规则对人们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的态度。法律后果又分为两种:(1)合法后果,又称肯定式的法律后果,是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按照行为模式的要求行为而在法律上予以肯定的后果,它表现为法律规则对人们行为的保护、许可或奖励。(2)违法后果,又称否定式的法律后果,是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不按照行为模式的要求行为而在法律上予以否定的后果,它表现为法律规则对人们行为的制裁、不予保护、撤销、停止,或要求恢复、补偿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既没有对家庭成员关心、看望、问候老年人的行为进行嘉奖,也没有对家庭成员不关心、不看望、不问候老年人的行为进行处罚,所以该条没有规定法律后果,它只规定了假定条件和行为模式。故B选项正确。
    所谓义务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主体的行为实施的一种约束性手段,是法律规定人们应当做出和不得做出某种行为的界限。义务在结构上包括两个部分:第一,积极义务或作为义务,指义务人必须根据权利的内容做出一定的行为,如赡养父母、抚养子女、纳税、服兵役等。第二,消极义务或不作为义务,指义务人不得做出一定行为的义务,如不得破坏公共财产、禁止非法拘禁、禁止刑讯逼供等。据此,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属于积极义务,家庭成员“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属于消极义务,故C选项正确。
    D选项考查法律适用的前提。一般而言,任何诉讼均以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为其前提。整体上来说,法律人首先要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作为小前提:其次要选择和确定与上述案件事实相符合的法律规范,作为大前提;最后以整个法律体系的目的为标准。从两个前提中推导出法律决定或法律裁决。据此。法律决定应该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的。本案中,法院判决主要是依据案件事实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而非依据“关爱老人也是中华传统美德”这一道德观念作出的。故D选项错误,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LA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