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和方式存在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2第42题)

admin2017-03-07  43

问题 关于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和方式存在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2第42题)

选项 A、询问证人时没有个别进行的
B、询问笔录反映出在同一时间内,同一询问人员询问不同证人的
C、询问聋哑人时应当提供翻译而未提供的
D、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并签名(盖章)、捺指印的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与2012年试卷二第27题的出题角度和方式如出一辙。《刑诉解释》第76条规定:“证人证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的;(二)书面证言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的;(三)询问聋、哑人,应当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而未提供的;(四)询问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证人,应当提供翻译人员而未提供的。”第77条规定:“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方式有下列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询问笔录没有填写询问人、记录人、法定代理人姓名以及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的;(二)询问地点不符合规定的;(三)询问笔录没有记录告知证人有关作证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的;(四)询问笔录反映出在同一时段,同一询问人员询问不同证人的。”由上述法条可知,A、C、D三项的证人证言,均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B项的证人证言,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故本题选择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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