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日,江北县甲公司在江南县的订货会上向江中县乙公司订购10套设备。甲公司于5月3日签字盖章后将合同书邮寄给乙公司,乙公司于5月5日签收并于当日签字盖章后邮寄给甲公司,甲公司于5月8日签收合同书,双方约定:设备总价款200万元;交货时间为10月

admin2017-03-20  31

问题 2011年5月1日,江北县甲公司在江南县的订货会上向江中县乙公司订购10套设备。甲公司于5月3日签字盖章后将合同书邮寄给乙公司,乙公司于5月5日签收并于当日签字盖章后邮寄给甲公司,甲公司于5月8日签收合同书,双方约定:设备总价款200万元;交货时间为10月30日前;付款时间为10月20日前。任何一方若迟延履行,则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同年7月1日,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了3套设备。9月份,该种设备价格大幅度上涨,乙公司向甲公司提出将未交付的7套设备价格按每套30万元计,甲公司未同意。至11月20日,甲公司仍未收到这7套设备,并因此遭受50万元损失。甲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增加违约金数额并继续履行合同。
该合同成立的时间应为(    )。

选项 A、2011年5月1日
B、2011年5月3日
C、2011年5月8日
D、2011年5月5日

答案D

解析 《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乙公司于5月5日签收并于当日签字盖章,因此该合同成立的时间为2011年5月5日。本题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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