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塑料制品公司(简称“甲公司”)与乙化工机械制造公司(简称“乙公司”),于2016年5月18日签订了一份买卖注塑设备的合同,甲公司为买方,乙公司为卖方。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1)由乙公司于10月30日前分两批向甲公司提供注塑设备10套,每套价格为15万元,

admin2019-08-28  25

问题 甲塑料制品公司(简称“甲公司”)与乙化工机械制造公司(简称“乙公司”),于2016年5月18日签订了一份买卖注塑设备的合同,甲公司为买方,乙公司为卖方。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1)由乙公司于10月30日前分两批向甲公司提供注塑设备10套,每套价格为15万元,价款总计为150万元,由乙公司负责将设备运送至甲处;
(2)甲公司应向乙公司给付定金25万元,乙公司交付第一批注塑设备时,定金合同生效;
(3)如一方迟延履行,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4)为保证该合同的按时履行,由丙生物医药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保证人,在甲公司不能履行债务时,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双方未约定保证期间。
该买卖合同依法生效后,甲公司因故未实际向乙公司给付定金。7月1日,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了3套注塑设备,甲公司按合同规定支付了45万元货款。9月,乙公司委托丁公司将剩余的7套注塑设备运至甲公司处,丁公司由于没有经验,在运送过程中因包装出现问题导致7台注塑设备全部损坏,从而严重影响甲公司正常的生产,甲公司因此遭受了50万元的经济损失。于是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合同。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甲公司不可以要求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未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甲公司应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 【思路点拨】本问针对“涉及第三人的合同”,无论是由第三人履行还是向第三人履行,第三人都不是合同相对人,不承担违约责任。这也是合同相对性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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