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2月销售自产白酒5吨,开具普通发票收取价税合计金额14625元,另收取包装费1170元,包装物押金3510元,买卖双方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包装物2个月后归还甲酒厂。当月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没收3个月前销售白酒时收取的包装物

admin2017-11-29  19

问题 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2月销售自产白酒5吨,开具普通发票收取价税合计金额14625元,另收取包装费1170元,包装物押金3510元,买卖双方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包装物2个月后归还甲酒厂。当月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没收3个月前销售白酒时收取的包装物押金2340元。已知白酒适用的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0%,则甲酒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    )元。

选项 A、7835
B、8100
C、8300
D、8700

答案C

解析 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1吨=2000斤。甲酒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14625+1170+3510)/(1+17%)×20%+5×2000×0.5=8300(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3e1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