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去上海打工,将一台彩电委托乙保管。同时,乙委托甲将自己所有的名贵草药带到上海卖掉。甲将草药带到邻村的朋友丙家。丙是一名中医,他请甲将该草药卖给他,并许诺给甲800元的好处费。甲以低于上海市场价格近2000元的价格把草药卖给了丙。乙得知后请求甲和丙赔偿未果

admin2018-05-02  33

问题 甲去上海打工,将一台彩电委托乙保管。同时,乙委托甲将自己所有的名贵草药带到上海卖掉。甲将草药带到邻村的朋友丙家。丙是一名中医,他请甲将该草药卖给他,并许诺给甲800元的好处费。甲以低于上海市场价格近2000元的价格把草药卖给了丙。乙得知后请求甲和丙赔偿未果,一气之下将甲的电视机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了丁。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甲将草药卖给丙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如何处理?
    (2)乙将电视机卖给丁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效力如何确定?

选项

答案(1)甲将草药卖给丙的行为是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因此给乙造成的损失,应该由甲和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乙将电视机卖给丁的行为是无权处分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是否有效取决于甲是否追认或者乙事后是否取得处分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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