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事人能力和正当当事人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38题,单选)

admin2020-04-26  25

问题 关于当事人能力和正当当事人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38题,单选)

选项 A、一般而言,应以当事人是否对诉讼标的有确认利益,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
B、一般而言,诉讼标的的主体即是本案的正当当事人
C、未成年人均不具有诉讼行为能力
D、破产企业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财产享有管理权,可以该企业的名义起诉或应诉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一般而言,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在某些例外情况下,非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主体,也可以作为适格的当事人,例外情形主要包括三种:(1)根据当事人意思或法律规定,依法对他人的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享有管理权的主体,例如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等;(2)在确认之诉中,对诉讼标的有确认利益的主体;(3)提起公益诉讼的原告,也不必要求其是争议法律关系的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为诉讼标的。因此,B选项是正确的,A选项是错误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都属于具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主体。根据《民法总则》第18条第2款之规定,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此种自然人也就属于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主体。C选项是错误的。《民诉解释》第64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据此,有清算组并未被注销方可以破产企业名义进行诉讼,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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