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赵某因绑架罪被甲省A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交付甲省B市监狱执行。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赵某脱逃至乙省C市实施抢劫被抓获,C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赵某不服判决,向乙省高级法院上诉。乙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此案最终经最高法院核准死刑
赵某因绑架罪被甲省A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交付甲省B市监狱执行。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赵某脱逃至乙省C市实施抢劫被抓获,C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赵某不服判决,向乙省高级法院上诉。乙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此案最终经最高法院核准死刑
admin
2019-01-25
27
问题
赵某因绑架罪被甲省A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交付甲省B市监狱执行。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赵某脱逃至乙省C市实施抢劫被抓获,C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赵某不服判决,向乙省高级法院上诉。乙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此案最终经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关于执行赵某死刑的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24题)
选项
A、A市中级法院
B、B市中级法院
C、C市中级法院
D、乙省高级法院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审判管辖、死刑执行。一般而言,死刑的执行是“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但是《最高法解释》第417条第2款规定:“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故B选项正确,当选;A、C、D选项错误,不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VP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最惠国待遇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确认的一个基本原则,但该原则在实施中可以有例外。依照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可以作为例外情况不适用最惠国待遇原则?
某县政府规定:施工现场不得搅拌混凝土,只能使用预拌的商品混凝土。2012年,县建材协会组织协调县内6家生产企业达成协议,各自按划分的区域销售商品混凝土。因货少价高,一些施工单位要求县工商局处理这些企业的垄断行为。根据《反垄断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国A公司向乙国B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双方约定适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CIF术语。该批货物由丙国C公司“乐安”号商船承运,运输途中船舶搁浅,为起浮抛弃了部分货物。船舶起浮后继续航行中又因恶劣天气,部分货物被海浪打入海中。到目的港后发现还有部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国法院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的,应当裁定中止支付或者判决终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但存在除外情形。关于除外情形,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卷一/2012年第81题)
公元前399年,在古雅典城内,来自社会各阶层的501人组成的法庭审理了一起特别案件。被告人是著名哲学家苏格拉底,其因在公共场所喜好与人辩论、传授哲学而被以“不敬神”和“败坏青年”的罪名判处死刑。在监禁期间,探视友人欲帮其逃亡,但被拒绝。苏格拉底说,虽然判决
2000年6月,最高法院决定定期向社会公布部分裁判文书,在汇编前言中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由于具有最高的司法效力,因而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还可以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提供参考,也是法律专家和学者开展法律教学和研究的宝
甲国1999年发生未遂军事政变,政变领导人朗曼逃到乙国。甲国法院缺席判决朗曼10年有期徒刑。甲乙两国之间没有相关的任何特别协议。根据国际法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一/2007年第29题)
某地公安、检察机关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兴网络平台“微博”、短信和QQ,提醒“微信”用户尤其是女性用户提高警惕,切勿轻信陌生“微友”,以免遭受不必要的伤害。关于执法机关的上述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2011—卷一—7,单)
随机试题
直接影响消费者的消费水平和消费范围是()
A.脑震荡B.脑挫裂伤C.颅底骨折D.颅盖骨折E.硬脑膜外血肿小脑幕切迹疝的最常见的原因是
肾癌最常见的症状是()。
被告人吴某,涉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因其本人在境外,司法机关履行庭前程序后,吴某仍然不到案不出庭。那么,针对吴某的缺席审判案件,应当由哪些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发包就是通过从项目执行组织外部获得()而把风险转移出去。
国民经济评价中在计算土地费用时,不属于新增资源消耗的费用是()。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封闭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达到核准规模的()以上的,基金管理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予以公告。
所谓首属群体,就是由面对面的互动所形成的,具有亲密的人际关系的社会群体。次属群体是人们为了达到一定的社会目的而建立起来的个人步人社会所需要加入的群体。根据上述定义,下列群体属于首属群体的是()。
窗体上有一个名称为Command1的命令按钮,其单击事件过程如下:PrivateSubCommand1_Click()DimsAsDoubles=0:i=1DoWhilei<6s
Peoplereaditforsomeinformation.Youtakeitifyoudon’tfeelwel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