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君平昌成律师事务所是一家采取特殊普通合伙形式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曾君、郭昌是其中的两名合伙人。在一次由曾君主办、郭昌辅办的诉讼代理业务中,因二人的重大过失而泄露客户商业秘密,导致该所对客户应承担巨额赔偿责任。关于该客户的求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5
君平昌成律师事务所是一家采取特殊普通合伙形式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曾君、郭昌是其中的两名合伙人。在一次由曾君主办、郭昌辅办的诉讼代理业务中,因二人的重大过失而泄露客户商业秘密,导致该所对客户应承担巨额赔偿责任。关于该客户的求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5
admin
2018-06-23
28
问题
君平昌成律师事务所是一家采取特殊普通合伙形式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曾君、郭昌是其中的两名合伙人。在一次由曾君主办、郭昌辅办的诉讼代理业务中,因二人的重大过失而泄露客户商业秘密,导致该所对客户应承担巨额赔偿责任。关于该客户的求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72题,多选)
选项
A、向该所主张全部赔偿责任
B、向曾君主张无限连带赔偿责任
C、向郭昌主张补充赔偿责任
D、向该所其他合伙入主张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查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合伙企业法》第57条第1款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本题中,曾君、郭昌存在重大过失,因而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所以,该客户既可以向该所主张全部赔偿责任、也可以向曾君或郭昌主张无限连带赔偿责任,不能向其他合伙人主张连带赔偿责任,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A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M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涉外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甲、乙双方当事人签订服装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凡因本合同所发生之一切纠纷,均提交某市仲裁委仲裁。后双方因纠纷将合同终止,甲方据该仲裁协议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乙方则向仲裁委提出异议,认为该仲裁协议已失效。同时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合同仲裁条款
2003年1月,王某向何某借款2000元,并约定一年后还款。一年后王某并未还款,何某觉得自己也不急着用钱,也就没有要求王某还款。到了2009年2月,何某想起这笔欠款,找到王某要求其归还,但王某矢口否认曾向何某借款。于是何某便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该如何
2009年5月2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于6月5日要求乙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但是乙公司迟迟没有回应。后来由于甲公司货源落空,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发生纠纷。乙公司于2009年9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交付货物,
中国甲公司诉某国乙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案件,由于属于重大涉外案件,所以一审由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根据此案情,回答以下问题:第二次开庭前,甲公司发现审判员常某接受乙公司诉讼代理律师吴某的请客送礼,于是向法院提出回避申请,则以下各选项中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下列说法中,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
甲、乙双方均为外国投资企业,双方因合同发生纠纷,根据双方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甲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根据贸仲的仲裁规则的规定,甲公司在提出仲裁申请时应说明的事项有:()
A市甲企业欠乙企业货款200万元,由某城市银行A市支行提供担保。乙企业从丙处购得价值188万元的机床一台,和丙协商后,以自己对甲的债权充抵机床价款,并征得了A市支行的同意。乙和丙约定若发生纠纷,则以协议订立地B市法院为管辖法院。后甲在履行债务时和丙发生纠纷
A市甲企业欠乙企业货款200万元,由某城市银行A市支行提供担保。乙企业从丙处购得价值188万元的机床一台,和丙协商后,以自己对甲的债权充抵机床价款,并征得了A市支行的同意。乙和丙约定若发生纠纷,则以协议订立地B市法院为管辖法院。后甲在履行债务时和丙发生纠纷
随机试题
发生下列哪项业务时,企业不需要填制“送款单”
简述嗜铬细胞瘤病人发生高血压危象的急救配合与护理。
女,70岁。阵发性咳嗽、咳痰30余年,3天前受凉后出现畏寒、发热、咳脓痰、气急。体检:T38.8℃,P40次/分,双肺呼吸音减低,有较多湿性啰音,下肢轻度水肿。最主要的治疗措施为
桥梁高度是指桥面标高与设计洪水位之差。()
设随机变量X~N(0,σ2),则对于任何实数λ,都有()。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有权制定地方规章的是( )。
保证社会主义法律实施的方法主要是强制方法。()
从所给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规律性:
Westerntattooistsworkwithaspecialelectricalinstrument,somethinglikeadentist’sdrill.Itholdsanumberofveryfinen
Therearemanyfeaturesthat【C1】______amovieasAmerican,butperhapsthemost【C2】______isthethemeoftheloner-hero.In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