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合伙经营汽车运输业务。因生意好,甲想让其弟丁参加合伙,乙同意,但丙反对。甲以多数人同意为由安排丁参与经营。后合伙经营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5万元损失。四人为该5万元损失分担问题诉至法院。本案应如何处理?

admin2012-08-12  22

问题 甲、乙、丙合伙经营汽车运输业务。因生意好,甲想让其弟丁参加合伙,乙同意,但丙反对。甲以多数人同意为由安排丁参与经营。后合伙经营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5万元损失。四人为该5万元损失分担问题诉至法院。本案应如何处理?

选项 A、由甲、乙、丁分担5万元
B、由甲、乙、丙、丁分担5万元
C、由甲、乙、丙分担5万元
D、由甲、乙、丙承担大部分,丁承担小部分

答案C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入伙应具备的条件之一是须经全体合伙人的同意,本题中丙反对,故丁不是合伙人,不分担合伙企业的损失。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Fi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