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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为了便于审判,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对于何种类型案件,可以合并审理?( )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为了便于审判,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对于何种类型案件,可以合并审理?( )
admin
2016-05-05
29
问题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为了便于审判,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对于何种类型案件,可以合并审理?( )
选项
A、原告增加诉讼请求的
B、被告提出反诉的
C、其他法院移送来的同一原告、被告的
D、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的
答案
A,B,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根据上述规定,可以合并审理的事项分别为: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C错,因其他法院移送来的同一原告、被告的案件,不属于可以合并审理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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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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