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犯罪嫌疑人王诚,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走私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于2012年3月1日拘留犯罪嫌疑人王诚,王诚提出聘请律师,公安机关以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为由拒绝了王诚的要求。2012年4月6日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王
犯罪嫌疑人王诚,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走私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于2012年3月1日拘留犯罪嫌疑人王诚,王诚提出聘请律师,公安机关以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为由拒绝了王诚的要求。2012年4月6日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王
admin
2016-01-15
27
问题
犯罪嫌疑人王诚,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走私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于2012年3月1日拘留犯罪嫌疑人王诚,王诚提出聘请律师,公安机关以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为由拒绝了王诚的要求。2012年4月6日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王诚,由于案情重大,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公安机关于2012年9月1日侦查终结,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检察机关认为部分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后,人民检察院仍认为王诚涉嫌走私罪证据不足,迟迟不提起公诉,在公安机关的催促下,于2013年3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请根据案情回答:
犯罪嫌疑人王诚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拘留超过法定期限,公安机关则认为对王诚的拘留没有超限。下列哪些观点是正确的?( )
选项
A、公安机关对王诚的拘留超过了法定的期限
B、如果拘留超过法定期限,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提出后,侦查机关应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或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如果拘留期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应在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或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C、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王诚的拘留没有超过法定拘留羁押期限
D、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认为公安机关拘留超过法定期限,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
答案
C,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9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最长为7日,加上人民检察院的7日批捕期间,对于一般的被拘留人最长可以拘留14日。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由于提请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加上人民检察院的7日批捕期限,对其拘留的最长期限可迭37日。本题中,犯罪嫌疑人王诚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走私罪和故意伤害罪四罪,属于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被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日。王诚于3月1日被公安机关拘留,至4月6日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经过了35日,未超过法定期限。故本题A项不正确,C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03条第4款规定:“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故本题B项不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5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故本题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3t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说法正确的有()
某县甲因故意杀人罪被某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某甲因为涉嫌恐怖活动犯罪被:采取了监视居住措施,下列关于某甲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物证、书证的收集程序、方式有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下列哪些属于可以补正或者合理解释后予以采用的?()
秦某抢劫小王,公安机关将本案侦查终结后,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将案件起诉到了某人民法院审判。本案中,小王有权在何时聘请诉讼代理人?()
在法定情形下,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下面哪些案件属于该情形?()
侦查机关在对一起重大的毒品案件进行侦查时,基于侦破案件的需要,采取了技术侦查措施。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赵某是某市的一名个体户,为了在经营上牟取更多的不正当利益,赵某多次给予某集体企业厂长以财物,且数额较大。对赵某涉嫌犯罪行为的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小脑功能异常可能出现的现象有
难以通过血脑屏障的药物是由于其
在进行物料衡算和主要工艺设备计算之后,即可开展()的计算。
1.背景资料:某公司中标承建中压A燃气管线工程,管道直径DN30,长26km,合同价3600万元。管道沟槽开挖过程中,遇到地质勘察时未探明的废弃砖沟,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口头同意,施工项目部组织人员、机具及时清除了砖沟,并换填级配砂石进行处理,由此导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汇票债务人可以对持票人行使抗辩权的事南是()。
下列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从我国的情况看,大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应由()投资。
2016年8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乙公司所有、购入已达3年的房屋一套;2016年9月,双方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房屋登记机关向甲公司签发了房屋权属证书;2016年10月,甲公司付清全部购房款。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对该
设f(x)=∫0xecostdt,求∫0πf(x)cosxdx.
对于学生信息表:student(sno,sname,sex,age,dept),能够得到年龄在20岁到22岁之间的学生的姓名和学号的语句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