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冬,钟女士为儿子聪聪投保了一款人寿保险,保额4万元,没有指定受益人。不久,钟女士与丈夫王先生离婚,聪聪跟随母亲一起生活。王先生按月付抚养费和教育费,钟女士也没有再婚,同自己的父亲即聪聪的外公一起生活。去年夏天,聪聪和母亲在旅游途中发生了交通意外,

admin2017-07-26  12

问题 2011年冬,钟女士为儿子聪聪投保了一款人寿保险,保额4万元,没有指定受益人。不久,钟女士与丈夫王先生离婚,聪聪跟随母亲一起生活。王先生按月付抚养费和教育费,钟女士也没有再婚,同自己的父亲即聪聪的外公一起生活。去年夏天,聪聪和母亲在旅游途中发生了交通意外,母子俩都在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中遇难。后经交通部门事故调查,儿子先于母亲在事故中身亡。不久,聪聪的父亲和外公几乎同时去保险公司申请领取聪聪的身故保险金,产生了争议。
请问,这笔赔款应如何分配?

选项

答案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死后,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并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先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在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获得。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则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聪聪的外公是否有权领取保险金,关键是确定母子二人死亡的先后顺序,由此决定母亲(第一法定继承人)是否有继承权。交通部门调查认定儿子聪聪先死亡,那母亲钟女士就成为这笔保险金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钟女士的父亲又作为女儿的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享有该笔保险金的请求权。同时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异而消失。父母离婚后,子女无论和哪一方生活,由哪一方抚养,虽然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消失,但是他们与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消失,所以,聪聪父亲也有权利领取该保险金。 因此结论是:聪聪的外公和父亲应各获得保险金的一半——2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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