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下列哪些选项符合《监督法》规定?

admin2014-06-10  35

问题 关于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下列哪些选项符合《监督法》规定?

选项 A、县长可以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撤销个别副县长职务的撤职案
B、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可以依法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撤职案
C、撤职案应当写明撤职的对象和理由并提供有关材料
D、撤职案由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答案B,C

解析 根据《监督法》第45条第1款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注意不是县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对个别副县长的撤职案。可见A项错误。根据《监督法》第45条第2款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可以向常委会提出撤职案。可见B项正确。根据《监督法》第46条第 1款的规定,撤职案应当写明撤职的对象和理由并提供有关材料。可见C项正确。根据《监督法》第46条第3款的规定,撤职案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可见D项错误。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应当是B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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