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国家赔偿的期限表述不正确的是:

admin2014-07-03  46

问题 下列关于国家赔偿的期限表述不正确的是:

选项 A、人民法院审理确认案件,应当自送达受理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裁定
B、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确认申请人对法院的不予确认违法的裁定不服,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C、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未告知赔偿请求人的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致使赔偿请求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期限从赔偿请求人实际知道授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在逾期的期间,自赔偿请求人收到赔偿决定之日起不得超过1年
D、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收到确认申诉书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确认或者是不予确认的裁定。需要延长期限的,报请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1个半月

答案D

解析 《行政赔偿规定》第1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确认案件,应当自送达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裁定。需要延长期限的,报请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期三个月。”故A项正确。
    第17条规定:“确认申请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确认违法的裁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确认申诉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确认或者不予确认的裁定。需要延长期限的,报请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期三个月。”故B项正确、D项错误。
    另《行政赔偿规定》第24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未告知赔偿请求人的诉权或者起诉期限,致使赔偿请求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其起诉期限从赔偿请求人实际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时计算,但逾期的期间自赔偿请求人收到赔偿决定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故C项表述正确。依题意D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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