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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于2018年6月1日病故,留有住房一套,存款若干。2017年6月高某通过公证遗嘱表示全部遗产归自己的二儿子高二所有,2018年1月高某又有点后悔,通过自书遗嘱将自己的房屋留给大儿子高大,存款归二儿子高二。2018年6月1日高某病故后,遗产尚未进行分割,
高某于2018年6月1日病故,留有住房一套,存款若干。2017年6月高某通过公证遗嘱表示全部遗产归自己的二儿子高二所有,2018年1月高某又有点后悔,通过自书遗嘱将自己的房屋留给大儿子高大,存款归二儿子高二。2018年6月1日高某病故后,遗产尚未进行分割,
admin
2021-09-20
36
问题
高某于2018年6月1日病故,留有住房一套,存款若干。2017年6月高某通过公证遗嘱表示全部遗产归自己的二儿子高二所有,2018年1月高某又有点后悔,通过自书遗嘱将自己的房屋留给大儿子高大,存款归二儿子高二。2018年6月1日高某病故后,遗产尚未进行分割,高大展示了遗嘱之后与赵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请问:
高某的遗产应该依照哪个遗嘱进行继承?
选项
答案
应该按照公证遗嘱继承。虽然自书遗嘱在公证遗嘱之后,但是我国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的效力只能被之后的公证遗嘱所取代,所以自书遗嘱不能影响公证遗嘱的效力。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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