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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巨大,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其罪行的法定刑幅度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2012年一专一第44题)
甲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巨大,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其罪行的法定刑幅度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2012年一专一第44题)
admin
2019-05-29
45
问题
甲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巨大,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其罪行的法定刑幅度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2012年一专一第44题)
选项
A、该案的追诉期限为10年
B、该案的追诉期限为15年
C、如果甲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内逃跑,则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D、该案如果超过追诉期限,经最高检核准,可以追诉
答案
B,C
解析
刑法第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5年以上有期徒刑是5至15年有期徒刑,所以本案的追诉时效是15年。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刑法第88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甲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期间逃跑,其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选项C正确。只有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才能够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超期追诉,选项D错误。故答案为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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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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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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