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甲(定作方)、乙(承览方)两企业签订加工机床零件合同,双方约定:在乙方不能交付机床零件时,由丙企业承担责任。2005年5月甲、乙双方因甲企业按约定交款,而乙企业未能如期交付零件,双方遂产生纠纷,法院审理此案判决乙企业返还甲企业的货款,并赔偿

admin2009-02-14  31

问题 2005年1月,甲(定作方)、乙(承览方)两企业签订加工机床零件合同,双方约定:在乙方不能交付机床零件时,由丙企业承担责任。2005年5月甲、乙双方因甲企业按约定交款,而乙企业未能如期交付零件,双方遂产生纠纷,法院审理此案判决乙企业返还甲企业的货款,并赔偿损失20万元。判决生效后,乙企业被宣告破产,法院裁定中止对乙企业的执行程序。此时(    )。

选项 A、甲只有向法院申报债权,与乙的其他债权人按比例分配乙的破产财产
B、丙是乙的一般保证人,在乙的财产尚未被依法强制执行前,可拒绝向甲承担保证责任
C、丙是乙的连带责任保证人,甲有权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D、丙是乙的一般保证人,但乙被宣告破产使丙的先诉抗辩权不能行使,甲有权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8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保证方式及保证人的权利义务。根据《担保法》第16条的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担保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据此,本题中合同约定的是一般保证,丙作为一般保证人,本来享有先诉抗辩权,但因为债务人乙被宣告破产,并被法院中止执行程序,丙就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应当承担保证责任。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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