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涉外财产保全的说法,不正确的有哪些?

admin2014-06-10  25

问题 下列有关涉外财产保全的说法,不正确的有哪些?

选项 A、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案件,在特殊情况下即使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也可依职权对国内被告实施财产保全
B、当事人申请涉外财产保全中的诉前财产保全要以提供担保为条件
C、当事人既可以在诉讼开始后提出申请,也可以在诉前申请保全
D、涉外诉前财产保全中,提起诉讼的期限为15日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财产保全的特点。与国内财产保全制度相比,涉外财产保全有以下两个特点:
(1)财产保全的开始方式不同。国内财产保全,既可以由人民法院主动采取保全措施,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开始;而涉外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只能根据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而开始,不得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2)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提起诉讼的期间不同。在非涉外民事诉讼的诉前保全中,申请人应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起诉;而涉外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应当在保全后30日内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应解除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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