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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一、李二、王三因口角与赵四发生斗殴,赵四因伤势过重死亡。其中张一系未成年人,王三情节轻微未被起诉,李二在一审开庭前意外死亡。(2013年卷二95~96题) 在一审过程中,如果发生附带民事诉讼原、被告当事人不到庭情形,法院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张一、李二、王三因口角与赵四发生斗殴,赵四因伤势过重死亡。其中张一系未成年人,王三情节轻微未被起诉,李二在一审开庭前意外死亡。(2013年卷二95~96题) 在一审过程中,如果发生附带民事诉讼原、被告当事人不到庭情形,法院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dmin
2019-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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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张一、李二、王三因口角与赵四发生斗殴,赵四因伤势过重死亡。其中张一系未成年人,王三情节轻微未被起诉,李二在一审开庭前意外死亡。(2013年卷二95~96题)
在一审过程中,如果发生附带民事诉讼原、被告当事人不到庭情形,法院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选项
A、赵四父母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庭应当择期审理
B、赵四父母到庭后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庭应当按撤诉处理
C、王三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庭应当采取强制手段强制其到庭
D、李二父母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法庭应当缺席判决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最高法解释》第158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刑事被告人以外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附带民事部分可以缺席判决。”结合本法条的第1款,本案中赵四父母是原告,其“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都应当按照撤诉处理,故A错误,B正确。结合本法条第2款的规定,本案中,王三属于“刑事被告人以外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其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附带民事部分可以缺席判决。故C错误。而D中李二的父母不到庭,法庭不是应当,而是“可以”缺席判决,故D也不正确。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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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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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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