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梁某签订劳动合同后,与乙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派梁某到乙公司做车间主任,派遣期3个月。2012年1月至2013年7月,双方已连续6次续签协议,梁某一直在乙公司工作。2013年6月,梁某因追索上一年加班费与乙公司发生争议,申请劳动仲裁。下列哪些选项是

admin2017-06-05  36

问题 甲公司与梁某签订劳动合同后,与乙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派梁某到乙公司做车间主任,派遣期3个月。2012年1月至2013年7月,双方已连续6次续签协议,梁某一直在乙公司工作。2013年6月,梁某因追索上一年加班费与乙公司发生争议,申请劳动仲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一第71题)

选项 A、乙公司是在辅助性工作岗位上使用梁某,符合法律规定
B、乙公司是在临时性工作岗位上使用梁某,符合法律规定
C、梁某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D、梁某申请仲裁时应将甲公司和乙公司作为共同当事人

答案C,D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66条第1、2款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本题中,梁某在乙公司担任车间主任一职,并不是辅助性工作岗位,不应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违反法律规定,A选项错误。
    从2012年1月至2013年7月,梁某一直在乙公司工作,远远超过6个月,乙公司并非在临时性工作岗位上使用梁某,不符合法律规定,B选项错误。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本题中,梁某于2013年6月与乙公司因加班费发生争议,而梁某与乙公司的劳动关系持续到2013年7月,所以梁某是在与乙公司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与乙公司发生争议的,其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C选项正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本题中,劳务派遣单位是甲公司,用工单位是乙公司,因此梁某申请仲裁时应将甲公司和乙公司作为共同当事人,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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