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与梁某签订劳动合同后,与乙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派梁某到乙公司做车间主任,派遣期3个月。2012年1月至2013年7月,双方已连续6次续签协议,梁某一直在乙公司工作。2013年6月,梁某因追索上一年加班费与乙公司发生争议,申请劳动仲裁。下列哪些选项是
甲公司与梁某签订劳动合同后,与乙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派梁某到乙公司做车间主任,派遣期3个月。2012年1月至2013年7月,双方已连续6次续签协议,梁某一直在乙公司工作。2013年6月,梁某因追索上一年加班费与乙公司发生争议,申请劳动仲裁。下列哪些选项是
admin
2017-06-05
36
问题
甲公司与梁某签订劳动合同后,与乙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派梁某到乙公司做车间主任,派遣期3个月。2012年1月至2013年7月,双方已连续6次续签协议,梁某一直在乙公司工作。2013年6月,梁某因追索上一年加班费与乙公司发生争议,申请劳动仲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一第71题)
选项
A、乙公司是在辅助性工作岗位上使用梁某,符合法律规定
B、乙公司是在临时性工作岗位上使用梁某,符合法律规定
C、梁某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D、梁某申请仲裁时应将甲公司和乙公司作为共同当事人
答案
C,D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66条第1、2款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本题中,梁某在乙公司担任车间主任一职,并不是辅助性工作岗位,不应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违反法律规定,A选项错误。
从2012年1月至2013年7月,梁某一直在乙公司工作,远远超过6个月,乙公司并非在临时性工作岗位上使用梁某,不符合法律规定,B选项错误。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本题中,梁某于2013年6月与乙公司因加班费发生争议,而梁某与乙公司的劳动关系持续到2013年7月,所以梁某是在与乙公司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与乙公司发生争议的,其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C选项正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本题中,劳务派遣单位是甲公司,用工单位是乙公司,因此梁某申请仲裁时应将甲公司和乙公司作为共同当事人,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X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王某在执勤途中,看到二路人在激烈争吵。上前了解情况后得知,张某认为刘某偷走了自己的钱包,要求刘某归还。刘某说自己并没有偷张某的钱包。王某见刘某衣着不整,便将其带回派出所。王某对刘某进行殴打,要求其交出张某的钱包,刘某仍然不承认自己偷了
甲市乙县法院强制执行生效民事判决时执行了案外人李某的财产且无法执行回转。李某向乙县法院申请国家赔偿,遭到拒绝后申请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某乡人民政府对安某征收农民负担费用500元,县人民政府经复议将费用减为400元。安某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征收400元的费用违反了国家规定的不得超过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5%的标准。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
赵某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律所实习一年后向市司法局申请执业律师资格遭到拒绝,赵某以市司法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请求准予许可的理由成立,且被告没有裁量余地,则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判决?()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询问查证程序。则下列关于询问查证程序说法正确的是:()
《治安管理处罚法》在治安管理处罚调查程序中规定了传唤。则下列关于传唤的说法正确的是:()
某省根据精简、效能和统一原则,准备决定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不包括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根据《行政处罚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王某是有权要求国家赔偿的受害人,在请求国家赔偿期间内突然死亡。下列关于王某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一审和二审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一位在法国有住所的瑞士人,在法国去世前曾立遗嘱,将包括在英国的财产在内的全部财产归其养子。但依瑞士法规定:死者的亲生子享有合法继承90%的应继份。为此,死者亲生子向英国法院起诉,根据瑞士法对遗产主张权利。而依英国法规定:关于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住所地法;依法
盾构掘进通过某一断面的地层变形时间曲线与盾构掘进过程中所处位置相关,某一断面地层变形的变形一时间曲线划分为()个阶段。
沥青表面处置主要起防水层、磨耗层、防滑层或改善碎(砾)石路面的作用,常用厚度为()mm。
一般资料:求助者,男性,39岁,某剧团编剧,妻子是演员,女儿11岁。案例介绍:求助者因思念故乡及惦念年迈的双亲,萌生了由本市调回故乡的念头,但妻子坚决不同意,认为丈夫故乡虽然美丽,但工作居住条件很难达到当下在所在城市的水平。在丈夫执意要求下,最后达成协议
Oneproblemwithmuchpersonalityresearchisthatitexaminesandrateswhatevertraitstheresearchersareinterestedinatth
计算机软件系统包括
组成CPU的主要部件是控制器和___________。
Scientistshavediscoveredaclose______betweensmokingandseveralseriousdiseases.
Iknownowthatthemanwhosatwithmeontheoldwoodenstairsthathotsummernightoverthirty-fiveyearsagowasnotatall
Whatcanelementaryschoolershavefornutritiousdrink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