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是汇票的出票人,李某、何某、丁某为依次背书人,马某从丁某处取得汇票,为持票人。李某在背书时在票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何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马某在提示付款时遭到拒绝后,他可以采用的救济方法哪项正确?( )

admin2009-05-14  41

问题 王某是汇票的出票人,李某、何某、丁某为依次背书人,马某从丁某处取得汇票,为持票人。李某在背书时在票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何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马某在提示付款时遭到拒绝后,他可以采用的救济方法哪项正确?(    )

选项 A、李某、何某不对票据承担保证责任,马某只能向工某、丁某行使追索权
B、何某的背书无效,但马某可以向王某、李某、丁某行使票据权利,请求支付票面金额
C、付款人的拒绝付款没有理由,马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付款人履行票据义务
D、以上说法都不对,李某在背书时已经在票面记载“不得转让”,所以何某以后的背书行为都无效,马某不是票据权利人

答案1

解析 根据《票据法》第34条规定,李某在票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并不导致后手的转让行为无效,只是李某不再对后手的转让行为承担保证责任。再根据《票据法》第6条规定,何某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其在票据上的签章无效,不承担票据责任。因此,只有A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V8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