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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十五周岁)的下列哪一行为成立犯罪?(2010年试卷二第4题)
甲(十五周岁)的下列哪一行为成立犯罪?(2010年试卷二第4题)
admin
2015-05-08
14
问题
甲(十五周岁)的下列哪一行为成立犯罪?(2010年试卷二第4题)
选项
A、春节期间放鞭炮,导致邻居失火,造成十多万元财产损失
B、骗取他人数额巨大财物,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将他人打成重伤
C、受意图骗取保险金的张某指使,将张某的汽车推到悬崖下毁坏
D、因偷拿苹果遭摊主喝骂,遂掏出水果刀将其刺成轻伤
答案
B
解析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仅对8种犯罪负责。选项A是失火行为;选项C是故意毁坏财物,选项D是故意伤害致人轻伤,都不属于8种犯罪之列。
选项B构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属于8种犯罪,因此当选。注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选项B不构成抢劫罪。对手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盗窃、抢夺、诈骗后,为了抗拒抓捕、毁灭罪证等打伤(致人重伤)、打死被害人或其他抓捕人员的,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如果致人轻伤,则不构成犯罪。但16周岁以上的人有此行为的,仍然按转化的抢劫罪处理。
《刑法》第17条: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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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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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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