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罪数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关于罪数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dmin
2012-11-11
30
问题
关于罪数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选项
A、引诱幼女卖淫后,又容留该幼女卖淫的,应认定为g1诱、容留卖淫罪
B、既然对绑架他人后故意杀害他人的不实行数罪并罚,那么对绑架他人后伤害他人的就更不能实行数罪并罚
C、发现盗得的汽车质量有问题而将汽车推下山崖的,成立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应当实行并罚
D、明知在押犯脱逃后去杀害证人而私放,该犯果真将证人杀害的,成立私放在押人员罪与故意杀人罪,应当实行并罚
答案
A,B,C,D
解析
我国《刑法》规定引诱幼女卖淫罪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两个不同的犯罪,所以选项A应该以引诱幼女卖淫罪和容留卖淫罪数罪并罚,很多考生认为B项是正确的,他们认为这是一种当然解释。但是这一说法是错误的。考生在这里存在一个误区:“数罪并罚一定处罚得重,包容(不数罪并罚)一定处罚得轻”,所以既然杀人都不并罚,比它轻的伤害当然更不并罚了(意即:重的行为都处罚得轻,轻的行为更应该处罚得轻)。而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绑架中杀人的确不并罚,但要“处死刑”,实际上比将绑架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还重。也就是说,这里的重行为处罚得重。那么,就不能说轻行为更不并罚了,所以选项B是错误的。本项也可以简单理解为:“故意杀人”是法定刑升格的条件,所以只能严格解释,不能包括“故意伤害”。
C项盗窃已经既遂,毁坏汽车的行为没有侵犯新的法益(汽车已经被行为人盗走,对汽车主人来讲,行为人毁坏汽车并未侵犯其新的法益),是事后不可罚行为。
D项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只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因为在押犯去故意杀人只是一种可能性,不能要求私放者对此承担责任。即使认为私放者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只有一个行为,这两罪之间也是想象竞合的关系,只能择一重罪论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P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一部地方性法规规定,开办生产某种商品的企业,必须经过五个政府部门的审批,以限制该种企业的数量,结果长期以来对本地区经济发展造成了影响。对这种情况,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张某与李某同为某农村村民,二家素来有仇。一日张某的房屋被人放火烧毁,损失惨重。同村村民王某看见李某当天从现场经过后,大火就烧起来了,王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但公安机关以证据不足不予立案。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某中学高二学生马某和张某因开玩笑致互殴,马某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张某刺伤。公安机关以马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进行立案侦查。县医院的杨医生受公安机关的委托,对张某的伤情作了鉴定。公安机关也录取了现场目击者汪某的证言。马某与张某均为未成年人。本案中,属于当事人的有:
下列哪些情形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规定,下列案件中的哪一案件不应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
关于拘传,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法律适用依据,下面说法正确的有()。
下列选项中的哪一个在行政法上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
罗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在服刑期间患有重病,需要保外就医,罗某欲申请监外执行,则:
下列选项中不构成妨害清算罪的行为是()。
随机试题
在钨极氩弧焊控制系统性能调试中,主要测试各程序的设置是否满足工艺需要,对提前送气、引弧、()、断电、滞后停气、脉冲参数进行测试和调节。
全国人大代表享有的特别权利是()
—CanIlookatthepricesforafewmoreminutesbeforeIorder?—Ofcourse.______,sir.
拟观察某肠梗阻患者腹部积气和积液情况,最好选用
可非特异直接杀伤靶细胞的是
孕妇,30岁。在妊娠5个月的时候,出现上呼吸道感染,医师为其开具了抗感染药物。下列药物中,医师可能选择的是
关于国际民用航空安全方面的《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在“劫机”问题上都规定()。
下列各项中,体现会计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要求的有()。
Caughtinasqueezebetweenthehealthneedsofagingpopulationsononehandandthefinancialcrisisontheother,governments
A、RushtothenearestclinicintheneighborhoodB、Letchildrenlieonthegroundformedicalcare.C、Searchinformationonth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