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张某与李某同为某农村村民,二家素来有仇。一日张某的房屋被人放火烧毁,损失惨重。同村村民王某看见李某当天从现场经过后,大火就烧起来了,王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但公安机关以证据不足不予立案。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张某与李某同为某农村村民,二家素来有仇。一日张某的房屋被人放火烧毁,损失惨重。同村村民王某看见李某当天从现场经过后,大火就烧起来了,王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但公安机关以证据不足不予立案。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dmin
2009-03-25
28
问题
张某与李某同为某农村村民,二家素来有仇。一日张某的房屋被人放火烧毁,损失惨重。同村村民王某看见李某当天从现场经过后,大火就烧起来了,王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但公安机关以证据不足不予立案。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对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张某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B、对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张某不服的,可以向该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C、对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王某不服的,可以向该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D、对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王某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答案
1,4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7条的规定,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据此A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的规定,控告人如果不服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可以向该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据此C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v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1789年8月法国国民会议通过了著名的《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下列哪一项不是《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提出的民主法制原则?
高老庄网络技术公司的行为是否违法,为什么?下列哪些机构或人员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高老庄网络技术公司的股票,也不得接受他人赠送的高老庄网络技术公司的股票?
在下列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下列情形中,哪个属于法律适用的结果?()
鼎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新公司)想申请其股份上市交易,它同时向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双方签订了上市协议后,鼎新公司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报请证监会核准。下列有关鼎新公司的做法中,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有哪些?
某报纸报道称,A省的人大常委会针对越来越严重的行政干预司法现象,对本省内的司法机关提出了明确要求,不要把领导批示作为办案依据。你认为关于这一报道的评论,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门委员会和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下列有关专门委员会和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表述错误的是()
某法院在审理一行政案件中认为某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
中国法院就一家中国公司和澳大利亚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纠纷作出判决。判决发生效力后,澳大利亚公司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而且该公司在中国既无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代理机构,也无财产。关于该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下列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大法会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关于地区发展模式和社区照顾模式共同点的说法,正确的是()。
案例一:我国的永久、飞鸽自行车是国内外久负盛名的优质产品,但在卢旺达却十分滞销,因为卢旺达是一个山地国家,骑自行车的人经常要扛车步行,我国的永久、飞鸽自行车重量大,令当地人感到十分不便。日本人瞅准这一空子,在进行详细的市场调查后,专门生产一种用铝合金材料制
Peopleoftenshowtheir【36】bythebodypositionsthey【37】.Thesecancontradict【38】youaresaying,especiallywhenyouaretryin
风心病最多见的心律失常是
患者,男性,27岁。既往体健,体检时肝功能正常,抗-HBs阳性,HBV其他血清病毒标记物均为阴性。其很担心自己患上乙型肝炎,护士应告知患者此时的状况是()。
投资者于2017年2月3日(周五)申购A货币基金份额,则该投资者从哪天开始享有A基金的分配权益?()
在个人汽车贷款的贷款审批中,需注意的事项包括()。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理财师的职业特征?()
现代计算机中采用二进制数制是因为二进制数的优点是()。
货币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