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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甲、乙双方于2013年5月6日签订水泥供应合同.乙以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为其价款支付提供了最高额抵押,约定2014年5月5日为债权确定日,并办理了登记。丙为担保乙的债务,也于2013年5月6日与甲订立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一年,自债权确定日开始计算。
甲、乙双方于2013年5月6日签订水泥供应合同.乙以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为其价款支付提供了最高额抵押,约定2014年5月5日为债权确定日,并办理了登记。丙为担保乙的债务,也于2013年5月6日与甲订立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一年,自债权确定日开始计算。
admin
2017-03-28
28
问题
甲、乙双方于2013年5月6日签订水泥供应合同.乙以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为其价款支付提供了最高额抵押,约定2014年5月5日为债权确定日,并办理了登记。丙为担保乙的债务,也于2013年5月6日与甲订立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一年,自债权确定日开始计算。
请回答下列题。
水泥供应合同约定,将2013年5月6目前乙欠甲的货款纳入了最高额抵押的担保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该约定无效
B、该约定合法有效
C、如最高额保证合同未约定将2013年5月6日前乙欠甲的货款纳入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则丙对此不承担责任
D、丙有权主张减轻其保证责任
答案
B,C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K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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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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