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以下情况: (1)A公司的股东甲公司抽逃出资100万元,其中A公司董事张某协助其抽逃出资。2017年7月10日,管理人代表A公司对甲公司和张某提起诉讼,要求甲公

admin2019-05-23  24

问题 2017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以下情况:
(1)A公司的股东甲公司抽逃出资100万元,其中A公司董事张某协助其抽逃出资。2017年7月10日,管理人代表A公司对甲公司和张某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返还抽逃的出资本息、张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甲公司以其违反出资义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
(2)A公司应支付B公司货款200万元,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为2017年6月1日。2016年9月1日,A公司向B公司提前清偿了该笔债务。2017年7月10日,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清偿行为。
(3)2017年4月1日,A公司和D公司签订一份100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约定,A公司将一台机器设备卖给D公司,交货日期为4月10日,9月1日前付清全部价款;在D公司付清全部价款之前,该设备的所有权归A公司所有。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产申请时,D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60万元货款。管理人决定解除该买卖合同。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当管理人要求D公司向其交付该设备时,D公司能否以其不存在“未依约支付价款等情形”进行抗辩?如果D公司将该设备交付给管理人之后,D公司已支付价款损失形成的债权应如何处理?并分别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①D公司不能以其不存在“未依约支付价款等情形”进行抗辩。根据规定,出卖人破产,其管理人决定解除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并要求买受人向其交付买卖标的物,买受人以其不存在未依约支付价款等情形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②D公司已支付价款损失形成的债权作为共益债务清偿。根据规定,买受人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并依据规定将买卖标的物交付出卖人管理人后,买受人已支付价款损失形成的债权作为共益债务清偿。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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