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06年2月,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文路留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文路公司”)。四名股东的出资比例依次是35%、30%、25%和10%。甲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不设监事会,丙任监事。 2008年3月,乙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一辆轿车,经
2006年2月,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文路留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文路公司”)。四名股东的出资比例依次是35%、30%、25%和10%。甲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不设监事会,丙任监事。 2008年3月,乙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一辆轿车,经
admin
2016-06-26
37
问题
2006年2月,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文路留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文路公司”)。四名股东的出资比例依次是35%、30%、25%和10%。甲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不设监事会,丙任监事。
2008年3月,乙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一辆轿车,经销商要求其提供担保。乙与甲商量后,甲便以文路公司名义与经销商签署一份保证合同,并加盖文路公司印章。事后,甲将此事告知丙,丙未表示异议。丁得知后表示反对,甲回应说公司多数股东已经同意,担保不违反法律规定。
2010年7月,丁因公司三年来一直不分配利润而提出查阅会计账簿的书面请求。文路公司允许丁在公司查阅会计账簿,但拒绝丁复印部分账簿内容的请求。
2011年1月,丁见投资无回报,也无法参与管理,心生转让股权之意。经询问,乙有兴趣购买。甲听说后提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因此,丁必须先获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才可以将股权转让给乙。后丁认为乙的出价太低,遂放弃转让给乙的打算。
2011年4月,甲编写的《留学指南丛书》出版。甲未告知其他股东,就以文路公司名义从自己手中购买5000套该丛书。丁知道后提出异议,认为甲的行为违反了董事对公司的忠实义务。
2011年5月6日,丁向公司监事丙当面递交一份书面请求,请求其向法院起诉甲违反忠实义务,要求甲赔偿公司损失。丙一直未做答复,也未采取任何行动。6月20日,丁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对甲提起诉讼。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以文路公司名义为乙购买轿车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甲以文路公司名义为乙购买轿车提供担保的行为不合法。根据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在本题中,甲未经股东会决议直接以文路公司名义为股东乙提供担保,不合法。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Cq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1999年10月15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该合同约定:由B公.司为A公司制作铝合金门窗1万件,原材料由A公司提供,加工承揽报酬总额为150万元,违约金为报酬总额的10%;A公司应在1999年11月5日前向B公司交付60%的原材料,B公司
财政部门下达的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文件和经财政部门或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备案的()是占有单位办理产权登记、股权设置等相关手续的必备文件。
A、B、C、D、E、F、G为某上市公司的董事。董事A、B、C、D;E、F出席了2001年度第一次董事会会议,G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的一项决议违反法律规定,给公司造成了严重损失。董事A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
中国证监会于2007年8月受理了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披露了以下相关信息:(1)甲公司(非金融类企业)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次拟发行8000万股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时,下列各项中,属于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文件的范围有()。
根据规定,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的对外负债(不包括客户存放的交易结算资金和受托投资管理的资金)分别不得超过其净资产额的()。
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其招股说明书中载明的募股资金用于技术更新,如果某公司将该募集的资金用于其他用途,下列各项中,正确的做法是()。
甲地某烟厂是“白鹭”注册商标的商标权人,该商标使用在香烟商品上,乙地某烟厂亦在香烟商品上使用未注册商标“白鹤”牌,且其香烟包装使用与“白鹭”注册商标图样相似的装潢,甲地某仓储运输公司帮助乙地某烟厂运输、存储“白鹤”牌香烟并在甲地某商场销售。甲地某烟厂曾发函
随机试题
在求极小值的线性规划问题中,引入人工变量的根本目的是()
在英国现代报业的早期,标榜“这是忙人的报纸,穷人的报纸”的是()
下述哪些因素可以影响运动神经末梢囊泡释放量
女性,30岁。突然出现恶心、呕吐、呕血,四肢皮肤有瘀斑,身边有杀鼠药。该杀鼠药最可能是
行政诉讼法规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以下符合这一规定的是( )。
试述数控机床中开环、闭环及半闭环系统的组成、特点及应用。
河北唐山滦南县一名儿童捡食路边零食后食物中毒,该县文明办负责人将投毒事件发生的原因归结于:第一,我们公民的防范意识较差;第二,部分群众仍有不良的生活习惯。该言论引发网友的批评质疑。你怎么看?
如图所示,平行四边形ABCD的面积等于24。已知M是AB边的中点,CM交BD于E,则图中阴影部分的面积为()。
C语言程序的模块化通过以下哪个选项来实现
AfterthePresidenthadfinishedspeakingatthepressconference,hewasmade(answer)______allsortsofquestion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