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欲卖给甲、乙、丙、丁各一台电脑,每台价格为5000元,甲收到消息后没有作任何表示和回应;乙收到消息后,当即回复表示愿意购买;丙直接将5000元钱汇给张某;丁回复表示“我愿意考虑你所提出的条件”。对此,作出的意思表示属于承诺的当事人是(

admin2023-02-22  9

问题 张某欲卖给甲、乙、丙、丁各一台电脑,每台价格为5000元,甲收到消息后没有作任何表示和回应;乙收到消息后,当即回复表示愿意购买;丙直接将5000元钱汇给张某;丁回复表示“我愿意考虑你所提出的条件”。对此,作出的意思表示属于承诺的当事人是(          )。

选项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B,C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480条的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而沉默不能成为承诺的方式,因此,甲的行为不是承诺。而乙当即回复(通知)表示愿意购买,构成承诺,丙以行为方式表明购买,也构成承诺。承诺必须明确表明受要约人要与要约人订立合同,才能因承诺而使合同成立。这就要求受要约人的承诺必须清楚明确,不能含糊。例如,受要约人在答复中提出,“我们愿意考虑你所提出的条件”或“原则上赞成你们提出的条件”等,都不是明确的订约表示,不能产生承诺的效力。因此,丁的行为不能认定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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