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死亡时,遗产由其母甲、其妻乙和两个孩子丙、丁继承,当时乙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份额8000元。胎儿出生10小时后死亡,这8000元应( )。

admin2018-09-26  33

问题 陈某死亡时,遗产由其母甲、其妻乙和两个孩子丙、丁继承,当时乙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份额8000元。胎儿出生10小时后死亡,这8000元应(    )。

选项 A、由甲继承
B、由乙继承
C、由丙、丁继承
D、由甲、乙、丙、丁继承

答案B

解析 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顺序是: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有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但是对于没有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可以适当照顾,婴儿应当为其保留份额。本题中婴儿的保留份额在婴儿出生时便属于婴儿所有,婴儿死亡后按照《继承法》,8000元应当由他的母亲乙继承,其他人不参与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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