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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奶奶在去公园散步途中被一辆奔驰车撞倒,奔驰车当即逃跑。路人张妙将李奶奶送到医院并垫付了5000元住院费。同时与张妙同行的朋友赵丹细心记下了奔驰车的车牌号。关于此事,下列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哪项?( )
李奶奶在去公园散步途中被一辆奔驰车撞倒,奔驰车当即逃跑。路人张妙将李奶奶送到医院并垫付了5000元住院费。同时与张妙同行的朋友赵丹细心记下了奔驰车的车牌号。关于此事,下列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哪项?( )
admin
2011-11-07
32
问题
李奶奶在去公园散步途中被一辆奔驰车撞倒,奔驰车当即逃跑。路人张妙将李奶奶送到医院并垫付了5000元住院费。同时与张妙同行的朋友赵丹细心记下了奔驰车的车牌号。关于此事,下列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哪项?( )
选项
A、张妙垫付了5000元住院费,但她无权起诉奔驰车主,只能向李奶奶讨要
B、李奶奶被撞伤住院,可以起诉奔驰车主,即使她尚不知奔驰车主姓名
C、赵丹是一名记者,她通过努力找到了奔驰车主,她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奔驰车主,从而为李奶奶和社会讨回公道
D、本案中李奶奶和张妙都有资格起诉奔驰车主,因为她们都与本案有联系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原告资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在这起车祸中,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只有李奶奶,张妙只是救助和垫付了住院费,她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或者向李奶奶讨要,所以A正确而D错误。赵丹虽然记下了车牌号,并最终找到了奔驰车主,但她与本案无利害关系,所以C错误。李奶奶显然是原告,但民事诉讼的前提是知道明确的被告,甚至要提供给法院明确送达地址,而本案中李奶奶不知被告身在何方,故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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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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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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