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1/4。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进行一番装修,乙丙表示赞同,但丁反对。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dmin2013-05-03  21

问题 甲、乙、丙、丁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1/4。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进行一番装修,乙丙表示赞同,但丁反对。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选项 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丙不得进行装修
B、因甲、乙、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3/4,故甲、乙、丙可以装修
C、甲、乙、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装修
D、若甲、乙、丙坚持装修房屋,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答案2

解析 参见《物权法》第97条的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做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因甲、乙、丙的应有部分合计己过3/4,故甲、乙、丙可以就全部共有财产进行装修,B项正确,ACD项均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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