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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考生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本试卷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满分100分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考生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本试卷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满分100分
admin
2009-07-24
18
问题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考生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本试卷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满分100分。
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依次作答。考生应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作答,未在指定位置作答的,不得分。
二、给定资料
1.(上海证券报2007年03月05日)如何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难题,已经成为今年两会关注的焦点。本次全国政协第1号提案--《关于政府参与投资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议》,就提出要区别对待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等四点具体建议。另据了解,十届全国政协以来,先后157位政协委员提出40多件提案,呼吁加快廉租房建设。
2.2007年1月16日,《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致电甘肃省房改办,一位处长向记者介绍说,甘肃省2006年被通报的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三个城市--庆阳市、陇南市、武威市,都已经在2006年12月底以前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
同时他还透露,目前甘肃省内尚有甘南州、临夏州两个自治州因为情况特殊、经济困难等原因,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记者随后又致电河南省建设厅房产处询问相关情况,但截至发稿时,对方并无明确表态。
在此之前,记者了解到,河南省在2006年4月曾被通报,省内的开封市、平顶山市、濮阳市等10个城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据《中国经济周刊》从各地了解的情况显示,覆盖面小一直是廉租住房保障存在的问题:截至2006年上半年,陕西省累计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户数为7100户,占符合条件的6.5%;内蒙古自治区目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保家庭有23万户,但仅有2251户享受了住房保障,占应保障户数的0.98%。截至2006年底,呼和浩特声和包头市尚有88.3%和92.3%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没有享受到廉租住房保障。
“各地在起步阶段,普遍将住房保障对象界定为城镇低保家庭,但是,即使符合当地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保家庭也没有得到应保尽保;另外,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民工住房问题日益突出,按照当前的制度设计,还没有将农民工纳入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一位建设主管部门的负责人这样概括廉租住房覆盖面小的原因。
3.记者从四川省建设厅了解到,四川省城镇符合申请租住廉租住房条件的居民家庭约15万户,按户均3.5人计算,约53万人,占城镇人口的比例为3.5%。如果要在“十一五”期间内基本解决这部分家庭的住房问题,平均每年需解决3万户。
如果实施租房补贴,每年约需租房补贴资金4.05亿元。如果实行实物配租,按户均建筑面积60平方米、每平方米建筑造价1000元(含前期费用和相关税费)计算,每年约需建设廉租住房180万平方米,约需投入资金18亿元。
据四川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四川省地处西部,大部分市、县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有相当部分城镇属于贫困地区,要解决15万户居民家庭的廉租住房问题,资金缺口相当大。按照全省各级地方政府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能够提供用于廉租住房的资金测算,无论是实施租房补贴还是实施实物配租,均面临巨大的资金需求压力,这是导致大多数市、县廉租住房制度无法起步的主要原因。
记者从权威部门了解到,目前全国十几个省(区、市)已经发文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具体比例:青岛、深圳、长沙分别明确为15%、10%、10%。一些地方积极探索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的支持政策。如福建省建立了“省级财政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云南、广东省分别从省级财政中列支5500万元、3000万元,专项用于对部分财政困难市县的补助。
“但总的来说,目前将土地出让净收益中一定比例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规定,多数城市尚处于研究、测算阶段,实际安排和落实的不多。”一位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
“住房保障的受益对象出现了一个‘夹芯层’,即那些没有能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又没有资格享受廉租房的家庭。”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中心孙炳耀研究员曾撰文指出。
在报告中,孙炳耀指出,住房制度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住房保障实际受益面小,远未达到制度规定的范围。廉租房制度覆盖对象与其他低收入家庭出现过于明显的利益断层。
住房保障资源投入不足,配置不合理,国家在住房公积金和经济适用住房方面投入较大,而在廉租房方面投入极小,资源配置不利于低收入人群。
其实早在12年前,中央政府在决定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商品化的同时,对建立住房保障体系是有着明确的设计思路:“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人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住房。”这就是被建设部多次提到的“三种住房供应体系”。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一政策精神的贯彻执行还不够理想,从而导致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存在诸多问题。
从2006千的宏观调控以来,一系列住房保障政策频出:以廉租住房救济最低收入家庭,以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用90%、70%这样的数字予以严格限定,并且运用可控的土地、信贷甚至政绩考核等手段、可以看出中央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决心。
如北京市将享受廉租住房制度的收入标准由人均月收入300元放宽到580元;成都市出台了实施公共住房制度试行方案,扩大住房保障面,解决“夹心层”居住问题。
“今后要严格落实以财政预算为主、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为辅的廉租住房资金筹措机制,确保土地出让净收益的一定比例用于廉租住房建设。”有关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表示,今后要研究完善保障方式,要与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联动,探索开展对低收入家庭实行廉租房政策的试点工作,允许试点城市适当提高土地净收益中用于廉租房制度建设的计提比例。
4.日前,《中国经济周刊》获悉,今年一季度,建设部将会同全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各地落实住房建设规划尤其是廉租住房开工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
据了解,此次检查工作将对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房价涨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结构性矛盾突出、拆迁问题较多及未把新建住房套型结构比例分解到区域,未落实到具体地块、项目的城市,要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有专家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这是继全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部际联席会议在2006年底要求没有公布住房建设规划的城市,必须在2006年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规划的编制、公布和备案工作之后,建设部等部门对各地廉租住房进行的首次检查。
2006年11月,全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部际联席会议印发《关于各地区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全国部分地区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滞后,截至2006年9月底,全国还有65%,的地级以上城市、91.1%的县级城市未公布住房建设规划;部分地区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滞后。截至2006年9月底,尚有5个省(区、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目标责任制,19个地级以上城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5.我国在廉租房建设方面严重滞后,截至2006年4月,全国还有70个地级以上城市尚未实施廉租住房制度。令人费解的是,即便极其有限的廉租房也未能得到充分利用,出现了长时间的闲置现象。据《中国青年报》披露,西安市有一个“明德门廉租房小区”,早在2001年就竣工了,共有6幢264套住房。然而,自建成至今,仅住有50余户危房拆迁户,其余大部分住房已经空置了近6年时间。
廉租房空置的原因显得匪夷所思--无房户太多,政府难以分配!据悉,到底应该分给谁,西安市反复开会研究,并出台了《西安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但终因人多房少,没能定下来。
6.“全国70个地级以上城市尚未实施廉租住房制度”这一消息公布后,立刻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而对此尤为关注的是那些亟待解决住房问题的最低收入家庭。
一家三口挤在十几平方米房中的王大爷告诉记者,他从去年开始申请北京市的廉租房,但是一直未能如愿。他说:“不是我不够条件,实在是房子太少,申请的人太多。排在我前面的人数早就超过房子数了。”
业内人士指出,在房价疯涨,经济适用房走入困境,百姓居住难的大背景下,廉租房的建设是各级政府和低收入家庭关注的焦点。但“僧多粥少”是当前廉租房建设的客观现状,而一些地方政府的重视不够更使得廉租房建设“雪上加霜”。
7.对于廉租住房短缺问题,全国工商联房地产业商会会长聂梅生曾一针见血地指出,造成面向最低收入家庭的廉租住宅严重短缺现象的原因在于资金匮乏。廉租房长期以来主要靠财政和社保资金投资建设,但是这两块能提供的资金非常有限。正是这种靠一条腿走路的方式造成了资金匮乏的现状。
与普通住宅开发不同,廉租房的开发基本上是不能获得正常投资回报的,同时它所需要的资金却与开发普通住宅一样--数量庞大、占用周期长。这使得银行间接融资、滚动开发的模式无法适应廉租房的建设,这也是为什么社会资金不会青睐廉租房的重要原因。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也坦言,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还没有建立稳定的廉租住房资金来源渠道,部分城市财政预算存在安排资金不足问题。这位负责人同时指出,部分地区对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重视不够、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小以及部分城市廉租住房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也是迫切需
要加以应对和解决的。
那么,应该如何打破这种资金缺乏的困境呢?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尚教蔚说,目前,只有少数城市建立了制度性的财政资金供应计划,多数城市依靠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和公房售房款的余额部分作为廉租住房资金来源的主渠道。随着经济增长,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加,国家应出台相应政策确保地方政府城镇廉租住房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到位。还可以通过其他渠道拓宽融资渠道,如中央或地方政府发行住房建设公债等专门筹措廉租住房建设资金。
聂梅生建议,政府在廉租房建设中引入房地产信托基金。她说,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一般是通过信托方式集合社会闲散资金,聘请专业人士投资、经营管理,并以租金收益回馈投资者。这种直接融资方式不会增大银行风险和政府的财政负担。由于政府每年投入的补贴资金只需要能填补廉租房租金和资本市场回报率之间的缺口即可,因此这种方式可以使政府用有限的资金启动较大规模的廉租房建设体系。
多种渠道解决廉租房建设资金来源问题是专家们的共识,那么,房地产开发商又应在其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SOHO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潘石屹说,廉租房是不需要房地产开发商去开发的,它可以是政府收购的房子,也可以是旧房子。廉租房最主要的特点是没有产权,用很低廉的价格租给那些低收入的人。如果政府需要建廉租房的话,利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好的施工单位就可以了。房地产商在其中不用扮演任何角色。
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市场总监金育松认为,廉租房应由政府部门统一规划、建造,面积应控制在60至70平方米之间。同时政府应该建立长效监督体系,对申请资格、审批条件加强监控,并定期复查,以制度、法规来保证廉租房的入住公平性。另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不配套也是廉租房建设滞后的一个原因。”戴德梁行综合住宅部高级助理董事岳锋钢说,廉租住房建设是一项细化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到建设,还涉及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审批以及后续监控等多个程序,而这些都是需要政府部门在今后工作中予以加强和完善的。
8.日前,位于昆明市银河片区的1002套廉租房通过住宅工程验收。这些单套面积在50平方米左右的廉租房让困难家庭为之振奋。但是,目前该市四城区共有收入和住房标准“双困”者7000多户,其中无房户3800多户。
昆明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说,尽管这次还有党政机关腾出的200套公房被纳入廉租房分配,但仍然无法满足需求,只能以发放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
9.当前,一些大城市的房价仍在上涨,廉租房的建设成为关注焦点。然而,建设部日前公布的“70个地级以上城市尚未实施廉租住房制度”的消息,让人心中一凉。
一些专家指出,应该将“廉租房”建设纳入政绩考核内容,同时政府也要调整包揽到底的解围思路,从补“砖头”改为补“人头”,从靠“市长”变为靠“社会”,这样才能快速、低成本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实现高房价时代的“破冰之旅”。
10.据《人民日报》报道,建设部负责人近日表示,我国很多地方尚未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建设资金缺乏保障,导致廉租房的建设无法落到实处。
在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当中,廉租房是具有保底意义的关键一环,去年5月17日,国务院出台的“国六条”中,第一条就是“应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此后,九部委《意见》又明确要求,“落实廉租住房资金筹措渠道,城市人民政府要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一定比例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各级财政也要
加大支持力度。2006年年底前,各地都要安排一定规模的廉租住房开工建设。”不久,国家又提出了廉租房建设“应保尽保”的目标,也就是说,廉租房建设要能对符合入住标准的低收入群体实现“全覆盖”。根据民政部的统计,符合这一标准的城镇人口总量为2200万。
面对国家对廉租房建设的一系列要求,各地政府都作出了积极的响应。可是来自建设部的数据表明,很多城市对廉租房的态度都存在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其主要表现为制度不全、资金缺血、进展缓慢等五大问题。一是现在仍有4个地级城市、141个县级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二是166个地级以上城市未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比例;三是绝大多数城市还没有开始将土地出让净收益实际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四是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低;五是部分城市还没有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档案,申请、审批、退出机制不完善等。
而在廉租房建设的诸多问题中,核心的问题是钱,也就是廉租房的建设资金从何而来。由于房地产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国家提出“应保尽保”的目标之后如何解决资金,成为各地都很头痛的一件事。人们为此想了很多办法,如中央财政进行补贴,发行住房建设公债,组建信托投资基金等。但是,在九部委《意见》明确规定要把各地出让土地的净收益作为建设廉租房的主要资金来源之后,地方政府的任务就变得非常具体,只要按照国家的要求,明确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比例就行了。
选项
答案
廉租房政策对高速发展的房地产市场是个重要的缓冲,尽管当前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从全国范围的实施情况看,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还没有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部分城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不足,部分地区对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重视不够,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小以及部分城市廉租住房制度不完善等问题。这些都必须,进一步解决和完善。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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