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任命李某为公司的副总经理,后发现李某独断专行,造成公司严重亏损,公司董事会决议免去李某的副总经理职务,并委派他人接任此职务。新任副总经理接任时,李某拒不交出其持有的公司印章(包括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致使原告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任命李某为公司的副总经理,后发现李某独断专行,造成公司严重亏损,公司董事会决议免去李某的副总经理职务,并委派他人接任此职务。新任副总经理接任时,李某拒不交出其持有的公司印章(包括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致使原告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
admin
2014-04-28
23
问题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任命李某为公司的副总经理,后发现李某独断专行,造成公司严重亏损,公司董事会决议免去李某的副总经理职务,并委派他人接任此职务。新任副总经理接任时,李某拒不交出其持有的公司印章(包括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致使原告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为此该合资企业向法院起诉,要求排除妨碍,由被告交出公司印章。有关本案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如果原告同时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申请,法院可以裁定被告先予执行
B、如果原告决议免去李某职务违法,被告可以“留置”印章作为抗辩
C、如果原告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经法院裁定后,在被告交出印章的情况下,原告不得申请撒诉
D、如果原告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经人民法院裁定后,在被告交出印章的情况下,原告可以申请撤诉
答案
1,8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98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本题中被告不交出印章,显然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因此可以依当事人申请采取先予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18条:“人民法院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后,申请先予执行的当事人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第三人或有关的案外人。在接到通知至准予撤诉的裁定送达前,对方当事人、第三人及有关的案外人,对撤诉提出异议的,应当裁定驳回撤诉申请。”由此,本题C项错误,D项正确。在C项情况下,原告是可以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则由人民法院裁定。至于B项,被告依法不享有留置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1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以下哪种行为属于自力救济的范畴?
甲将收藏的一件古董卖给乙,乙当场付清价金,约定甲10天后交货。丙听说后,表示愿以双倍的价钱购买。甲当即决定卖给丙,约定第3天交货,并收定金1万元,乙听说此事后,哄甲8岁儿子将古董从家中取出交给他。现对该古董所有权的归属,下列判断正确的是哪项?()
远东公司分别向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贷款40万元,并以自己所有的一辆价值80万元的奥迪车抵押和质押给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请回答下列问题。远东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但为省钱而未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远东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了质押合同,但未将该车交付给
张某向李某背书转让面额为10万元的汇票作为购买房屋的价金,李某接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被合意解除,则张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权利?()
大华商场委托飞达广告公司制作了一块宣传企业形象的广告牌,并由飞达公司负责安装在商场外墙。某日风大,广告牌被吹落砸伤过路人郑某。经查,广告牌的安装存在质量问题。关于郑某的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纠纷,当事人可申请仲裁的有哪些?()
下列关于证人及证人证言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石某在A市甲区拥有住房一套。为了能够顺利出租,石某与A市乙区的荣发装修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由荣发公司负责对房屋进行全面的装修。在装修过程中,荣发公司的工作人员卫某不慎将窗户上的玻璃撞破,其中的一块碎玻璃掉下来,将从住宅楼下经过的张某(女)的脸严重划伤。张
王某为一个科研工作人员,经过研究发明了一项应用于汽车的节油技术。王某与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签订了委托开发应用于汽车的节油技术的合同,同时收取甲公司和乙公司各50万元的研究费用。甲公司和乙公司得知情况后,与王某发生纠纷。甲公司请求变更合同中研究费用条款,乙公司
杭州的甲公司与上海的乙公司于7月3日签订一份空调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台空调,每台空调单价2000元,乙公司负责代办托运,甲公司于货到后立即付款。乙公司于7月18目在当地火车站发出了该100台空调。甲公司由于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于7月19日传
随机试题
下列哪项不是食管癌的组织学类型
埋弧自动焊船形角焊的特点不包括()。
有关处方保存的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哪些情况可申请延期验收?()
某施工单位承包了二级公路合同段路基工程。其中,衡重式挡土墙K20+640~K20+696.567位于R=1500m的圆曲线上,K20+696.567~K20+783.761处于R=1500m,Ls=200m的缓和曲线上,位于线路右侧,纵坡0.543%,全长
王某年满16周岁,在县城经营一家汽车修理店,经营状况良好,王某属于()。
如图4,该作品运用的创作手法是()。
依照我国宪法规定()是可以依法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
材料中的主人公主要负责市容管理工作,分管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材料中有相关具体措施,比如向各家各户免费发放垃圾袋,垃圾筐。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但是此小区居民多为拆迁户,素质不高,不了解垃圾分类的好处。虽然工作做了很多,但是效果不理想,道路两旁还是有很多垃圾乱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问题。2011年来华留学生(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总人数比上年增长27521名,同比增幅为10.38%。其中自费生总人数266924名,比上年增长24224名,其他均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共计25687名。若2011年来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