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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浙江财大2015年研]
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浙江财大2015年研]
admin
2022-09-19
3
问题
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浙江财大2015年研]
选项
答案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1)有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权利或者合法利益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作为是指不该为而为;不作为,是指当为能为而不为。 (2)有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他人人身或财产所遭受的不利影响,包括财产损害、人身损害、精神损害。作为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损害事实必须具备以下特征: ①损害是合法权益被侵害的结果。合法权益包括权利和合法利益。法律救济的损害范围限于合法权益遭受的不利益。 ②损害具有可补救性。包括两层含义: a.从量上来看,损害已产生或确定将发生,且已经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 b.损害的可补救性并不要求损害必须能够计量,不能以此为由拒绝给予赔偿。 ③损害具有确定性,指: a.损害是已经发生的事实; b.损害是真实存在而非主观臆测的事实; c.损害是对合法利益的侵害,且此种损害事实能够依据社会一般人的观念或者公平原则加以认可。 (3)有因果关系。即损害事实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证明因果关系的存在一般对决定责任的成立起到关键作用,包括责任成立上的因果关系和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一般情况下,因果关系是否存在,由受害人承担证明责任。但在有些情况下举证责任倒置,法律也会要求由行为人来证明因果关系的不存在,如果行为人不能举证证明,则推定因果关系的存在。 (4)过错。指行为人应受责难的主观状态。一般情况下,受害人需要证明自己有无过错。例外情况下,行为人需要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否则推定存在过错。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①故意分为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前者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产生损害他人民事权益的结果,仍然积极追求该结果的产生;后者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产生损害他人民事权益的结果,放任该结果的产生。 ②过失分为疏忽的过失和轻信的过失。前者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所导致的损害事实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后者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其行为将导致损害事实,但轻信可以避免。民法理论上也将过失分为重大过失和一般过失。重大过失,是指行为人极为疏忽大意的情况;而一般过失是指尚未达到重大过失的过失。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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