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09年2月,家住甲市A区的赵刚向家住甲市B区的李强借了5000元,言明2010年2月之前偿还。到期后赵刚一直没有还钱。 2010年3月,李强找到赵刚家追讨该债务,发生争吵。赵刚因所牵宠物狗易受惊,遂对李强说:“你不要大声喊,狗会咬你。”李强不理,仍然叫
2009年2月,家住甲市A区的赵刚向家住甲市B区的李强借了5000元,言明2010年2月之前偿还。到期后赵刚一直没有还钱。 2010年3月,李强找到赵刚家追讨该债务,发生争吵。赵刚因所牵宠物狗易受惊,遂对李强说:“你不要大声喊,狗会咬你。”李强不理,仍然叫
admin
2018-05-10
31
问题
2009年2月,家住甲市A区的赵刚向家住甲市B区的李强借了5000元,言明2010年2月之前偿还。到期后赵刚一直没有还钱。
2010年3月,李强找到赵刚家追讨该债务,发生争吵。赵刚因所牵宠物狗易受惊,遂对李强说:“你不要大声喊,狗会咬你。”李强不理,仍然叫骂,并指着狗叫喊。该狗受惊,扑向李强并将其咬伤。李强治伤花费6000元。
李强起诉要求赵刚返还欠款5000元、支付医药费6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赵刚书写的借条、其向赵刚转账5000元的银行转账凭证、本人病历、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医院处方(复印件)、发票等。
赵刚称,其向李强借款是事实,但在2010年1月卖给李强一块玉石,价值5000元,说好用玉石货款清偿借款。当时李强表示同意,并称之后会把借条还给赵刚,但其一直未还该借条。
赵刚还称,李强故意激怒狗,被狗咬伤的责任应由李强自己承担。对此,赵刚提交了邻居孙某出具的书面证词,该证词描述了李强当时骂人和骂狗的情形。
赵刚认为,李强提交的诊断书、医院处方均为复印件,没有证明力。
关于赵刚“用玉石货款清偿借款”的辩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2年卷三第100题)
选项
A、将该辩称作为赵刚偿还借款的反驳意见来审查,审查的结果可以作为判决的根据
B、赵刚应当以反诉的形式提出请求,法院可以与本诉合并进行审理
C、赵刚必须另行起诉,否则法院不予处理
D、赵刚既可以反诉的形式提出,也可另行起诉
答案
B,D
解析
反诉与反驳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诉讼行为。反诉是独立的诉讼,具有诉的性质,有独立的诉讼请求。而反驳是被告否定原告诉讼请求的一种诉讼手段,不具有诉的性质,只是对原告诉讼请求的否定,因此在反驳中,被告不会有自己的诉讼请求。
解答本题的关键在于赵刚“用玉石货款清偿借款”的行为是否为一个独立的诉。赵刚提出的其向李强出售玉石,李强应向赵刚支付玉石货款一事是另一个独立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该法律关系与原借款合同法律关系具有牵连性,可以作为反诉处理。赵刚提出“用玉石货款清偿借款”实际上是提出了一个李强欠自己玉石货款的独立反请求。因此,应为反诉,而不是反驳。故选项A错误。既然赵刚的辩称构成反诉,反诉是一个独立的诉,既可以在本诉进行中与本诉合并审理,也可以男行起诉。但是,反诉并不要求必须另行起诉。故选项B、D说法正确,当选。而选项C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s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与乙登记结婚3年后,乙向法院请求确认该婚姻无效。乙提出的下列哪一理由可以成立?(2011年试卷三第22题)
甲公司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A国的企业,于2012年8月1日向A国在牛奶产品上申请注册“白雪”商标被受理后。又于2013年5月30日向我国商标局申请注册“白雪”商标,核定使用在牛奶、糕点和食品容器这三类商品上。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14年试
我国《著作权法》不适用于下列哪些选项?(2011年试卷三第61题)
甲公司在汽车产品上注册了“山叶”商标。乙公司未经许可在自己生产的小轿车上也使用“山叶”商标。丙公司不知乙公司使用的商标不合法。与乙公司签订书面合同,以合理价格大量购买“山叶”小轿车后售出,获利100万元以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三第19题
关于意思表示法律效力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53题)
甲十七岁,以个人积蓄1000元在慈善拍卖会拍得明星乙表演用过的道具,市价约100元。事后,甲觉得道具价值与其价格很不相称,颇为后悔。关于这一买卖,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2题)
关于监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三第2题)
关于督促程序的特点,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关于仲裁协议的效力,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中国甲公司诉某国乙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案件,由于属于重大涉外案件,所以一审由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根据此案情,回答以下问题:第二次开庭前,乙公司发现院长方某的妻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乙公司的申请,方某被决定回避,法院另安排孙某替代方某参加合议庭。那么此
随机试题
计算机病毒也像人体中的有些病毒一样,在传播过程中()。
简述美育的主要特点。
最适合于制备水溶性或大分子生物活性药物脂质体的方法是()
患者,女性,34岁,因“不孕症”就诊。行各项检查后,发现患者患有梅毒。门诊护士将此信息告知了科室的其他护士和其他来就诊的患者。该护士的行为属于
三相短路电流的冲击值出现在短路发生后()时。
甲公司2012年净利润4760万元,发放现金股利290万元,发放负债股利580万元。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其他资料如下:资料一:2012年年初股东权益合计为10000万元,其中股本4000万元(全部是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全部发行在
下列不属于代理记账机构业务范围的是()。
安庆自古有宜商、宜居、宜游、宜创之称,因此又被誉为()。
Nearlytwo-thirdsofbusinessesintheUKwanttorecruitstaffwithforeignlanguageskills.Frenchisstillthemosthighlypr
【B1】【B5】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