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在回家的路上,拾得一只名贵宠物狗,张某将该狗带回家精心照料,同时登报寻找失主。某日,张某牵着该狗外出散步,遇见领着10岁女儿玩耍的李某。于是,两人聊起来,未顾及小孩,结果李某的女儿被该狗咬伤,花去医疗费500元,并在脸上留下疤痕。李某要求张某承担其女儿

admin2016-01-15  6

问题 张某在回家的路上,拾得一只名贵宠物狗,张某将该狗带回家精心照料,同时登报寻找失主。某日,张某牵着该狗外出散步,遇见领着10岁女儿玩耍的李某。于是,两人聊起来,未顾及小孩,结果李某的女儿被该狗咬伤,花去医疗费500元,并在脸上留下疤痕。李某要求张某承担其女儿的500元医疗费,并要求赔偿其女儿被狗咬伤脸上留下疤痕的精神损害。此时,狗的主人刘某从报上得知狗的下落,找到张某认领。李某也向刘某提出上述赔偿请求。张、刘二人均以李某自己未照看好女儿为由,拒绝李某的请求。回答下列各题。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选项 A、李某可要求张某赔偿其女儿医疗费
B、李某可要求张某赔偿其女儿精神损害赔偿金
C、监护人李某监护失职,可以适当减轻张某赔偿责任
D、张某应将宠物狗返还给刘某,但可以要求饲养费用

答案A,B,C,D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82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此,张某为遗弃、逃逸动物的管理人,应该承担侵权责任。选项AB正确。
    《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李某未尽到监护责任,可以适当减轻张某的责任。
    《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112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因此,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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