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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在出现下列哪些情形时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1)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以外的其他发起人对该差额; (2)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
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在出现下列哪些情形时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1)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以外的其他发起人对该差额; (2)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
admin
2013-12-28
23
问题
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在出现下列哪些情形时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1)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以外的其他发起人对该差额;
(2)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的债务;
(4)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交付该非货币财产的股东以外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该差额;
(5)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及利息的返还:
(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的债务;
(7)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其它发起人对该差额;
(8)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自己认缴的出资额的,其他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对该差额。
选项
A、(1)(2)(3)(8)
B、(3)(4)(5)(6)
C、(2)(4)(8)
D、(1)(4)(5)
答案
2,8
解析
《公司法》第94条第2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知,(1)符合题意;《公司法》第95条第1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由此可知,(2)(5)符合题意;《公司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叫知,(3)符合题意;《公司法》第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知,(4)符合题意;《公司法》第64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知,(6)符合题意;《公司法》第94第1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知,(7)符合题意。《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人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并未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股东要对该股东的差额承担连带责任。所以,(8)不符合题意。所以选项BD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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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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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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