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构成战时自伤罪的情况是( )(2004年卷二第84题)

admin2017-03-01  31

问题 可能构成战时自伤罪的情况是(    )(2004年卷二第84题)

选项 A、预备役人员张某在战时为逃避征召,自伤身体
B、战士李某为尽早脱离战场,在敌人火力猛烈向我方阵地射击时,故意将手臂伸出掩体之外,被敌人子弹击中。无法继续作战
C、战士王某战时奉命守卫仓库,站岗时因困倦睡着,导致仓库失窃,为了掩盖过错,他用匕首自伤身体,谎称遭到抢劫
D、战士陈某为了立功当英雄,战时自伤身体,谎称在与偷袭的敌人交火时受伤

答案B

解析 《刑法》第434条规定的战时自伤罪,指军人战时自伤身体,逃避军事义务的情形。
    选项A,根据刑法第450条规定,只有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才属“军人”,本案张某作为预备役人员并不是处在执行军事任务的过程中,不属军人,不符合该罪的主体身份要求。可能构成刑法第376条规定的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
    选项B,李某作为军事战斗人员,系军人,正在执行军事任务,系战时,故意利用他人使本人受伤,系自伤,目的是为逃避军事义务,可构成战时自伤罪。
    选项C,王某自伤的目的不是为了逃避军事义务,而是为了掩盖过错,不符合战时自伤罪的目的要素,不构成该罪。
    选项D,陈某不具有逃避军事义务的目的,也不构成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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