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市人民法院审理市人民检察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时,原审被告人王某收到抗诉书后下落不明。该法院应当作出什么处理?(2004年试卷2第37题)
某市人民法院审理市人民检察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时,原审被告人王某收到抗诉书后下落不明。该法院应当作出什么处理?(2004年试卷2第37题)
admin
2017-03-07
21
问题
某市人民法院审理市人民检察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时,原审被告人王某收到抗诉书后下落不明。该法院应当作出什么处理?(2004年试卷2第37题)
选项
A、驳回抗诉
B、中止审理
C、终止审理
D、裁定维持原判
答案
B
解析
依据《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试行)》第12条规定:“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收到再审决定书或者抗诉书后下落不明或者收到抗诉书后未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到案后,恢复审理;如果超过2年仍查无下落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本题中,王某收到抗诉书后下落不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审理,而不是终止审理,只有在超过2年仍查无下落的,才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所以本题应选B项,A、C、D项不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a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经甲公司请求,某区国土资源局将011号地块土地使用权许可授予该公司。乙公司不服,认为应该将土地使用权授予自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检察院对孙某敲诈勒索案审查起诉后认为,作为此案关键证据的孙某口供系刑讯所获,依法应予排除。在排除该口供后,其他证据显然不足以支持起诉,因而作出不起诉决定。关于该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吕某因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自2014年1月底入狱后,吕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根据刑法规定,对吕某应如何处理?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侯某驾驶翻斗车在村东倾倒施工废土,返回时被该村治安人员朱某发现,朱某在路中停放了农用三轮车,不让侯某离去,等村治安主任来处理。侯某趁其不备,启动汽车准备逃离现场,朱某跑到车前阻拦,侯某踩了一下刹车见朱某未躲,便开车继续前行,朱某被撞倒后拖出一百五十余米,被
甲公司是生产化妆品等日用品的厂商,乙为日用品百货公司。双方未签订任何合同,都是按照习惯,供货,结算。乙商场销售的甲公司生产的某品牌化妆品经消费者投诉,被质量技术监督局封存,并被行政罚款5000元和责令改正的处罚决定,根据所学知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关于人民陪审员的产生方式。下列表述中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定居甲国并取得甲国国籍的秦某向我国谭律师询问有关外国人出入境管理的注意事项,依《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法官张某被本法院作出免除其职务的处理,法官张某不服。根据《法官法》的规定,他可以采取哪种救济途径?()
随机试题
简述古埃及人的主要文化成就。(北京师范大学2000年世界上古史真题)
在周围神经系统,毒蕈碱受体分布于
钻孔灌注桩水下混凝土拌和物,当桩孔直径小于1.5m时,其坍落度为()。
甲公司2015年12月20日与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100万件,单位售价为6元,增值税税率为17%;乙公司收到A产品后3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A产品单位成本为4元。甲公司于2015年12月20日发出A产品,并开具
物业服务费收入的编制方式通常是根据收费标准和()。
下列不属于导人新课技能的构成程序的是()。
生产资料市场的特点有()。
三角形对于()相当于词语对于()。
根据文意,对“新的发现”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统观全文,对“新的发现”的意义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Thinkoflavendertodayandupcomeimagesofold-worldcottagegardensthickwithnoddinghollyhocksandpinkrosesroundthe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