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06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判断以下哪一情形不符合法律有关公务员任职和辞职的规定?( )

admin2009-04-23  33

问题 按照2006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判断以下哪一情形不符合法律有关公务员任职和辞职的规定?(   )

选项 A、国务院研究室某处长以工作需要为由,申请批准其兼任了某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并领取部分酬金和分红
B、在北京市某区工商局任办事员的李峰现年58岁,因身体生病申请提前退休并得到单位正式批准,两年后到原颁发过执照的甲企业担任董事长
C、北京市某区教育局局长因工作中出现差错导致引咎辞职,辞职三年后到教育局所属的教育培训中心(属于营利单位),担任主任
D、全国人大法工委法制司某司长辞去公职一年后,到北京市某著名高校从事学术研究工作,并评上了教授职称,作为博导带博士生

答案1

解析 A的错误在于,《公务员法》第53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B、C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务员法》第102条第1款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D正确,是因为某高校不是营利性组织,从事学术研究属寸:从事学术活动的行为,不受离职:三年的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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