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地A厂向乙地B公司于2008年10月4日发函表示:“我厂生产的X型电教室耳机,每副40元。贵校若需要,请与我厂联系。数量不限。”10月5日,B公司也致电A厂:“我校愿向你厂订购X型耳机共200副。单价40元每副。"10月7日,B公司收到A厂的发函。10月

admin2013-06-13  32

问题 甲地A厂向乙地B公司于2008年10月4日发函表示:“我厂生产的X型电教室耳机,每副40元。贵校若需要,请与我厂联系。数量不限。”10月5日,B公司也致电A厂:“我校愿向你厂订购X型耳机共200副。单价40元每副。"10月7日,B公司收到A厂的发函。10月9日,A厂收到B公司的致电。双方收到函电后未再作任何表示。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合同不成立
B、B公司的致电行为一新要约
C、合同成立,成立时间为2008年10月
D、合同成立,成立地点为甲地

答案C,D

解析 依据《合同法》第25条,合同成立;依据《合同法》第34条,合同成立地为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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